关于新时期信访协调办案工作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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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访协调办案是各级信访部门处理群众信访案件过程中一项重要环节,它是一门艺术,是基层信访工作干部查处群众信访问题的基本功,是化解基层各种社会矛盾和处理群众信访问题行之有效的措施。当前信访形势十分严峻,我们必须勇于开拓,从实践中探讨新时期信访协调办案工作的新思路。
  一、重视调查研究,认真组织协调
  群众信访反映问题,特别是一些重要信访案件,包含着各种各样的社会矛盾,牵涉到国家方针政策和法规,且纠纷双方难免带有偏见、误解和与事实有出入等情况。信访部门对群众信访问题不能偏听,也不能偏信,更不能偏帮,要善于抓住主要矛盾,注意掌握各种不同类型的问题,对症下药,有的放矢地组织协调工作。如对于前期企业转制未能完整解决的拖欠工资、社医保费、退休人员一次性医保等信访问题,在市信访部门牵头组织协调之前,要会同市有关职能部门进行认真过细的调查工作,召开各种座谈会和听证会,走访有关知情人和有关人士,听取纠纷双方意见。然后根据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认真进行研究和分析,弄清信访问题的真相,找出引发信访纠纷案件的主要原因,准确和详细掌握第一手材料,把握协调办案的主动权,做到心中有数,胸有成竹,这样才能确保信访协调办案工作顺利进行。
  二、发挥职能作用,部门联合办案
  信访部门要紧紧依靠各级机关和职能部门查处信访问题。在信访协调办案过程中,根据上级和区领导的批示,结合信访案件实际情况,主动牵头请区有关单位和职能部门参与,在其密切配合和大力支持下,进行协调查处和联合办案。在约见上访代表和组织双方协调时,提前知会区职能部门,届时安排领导参加。在协调过程中,充分发挥区各职能部门作用,各司其责,认真把好政策法规关,共同交换意见和研究探讨,寻求化解矛盾和依法解决信访问题的好办法,信访部门通过协调工作逐步提高自身的政策法律水平和协调工作能力。近年来,我司反映城市拆迁补偿、环境污染、企业集资、企业转制遣散工人经济补偿、工伤和劳资等各种纠纷引发的信访问题较多,在区信访局和职能部门配合和支持下,信访协调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三、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处理信边
  依法行政是信访协调办案的基本原则。当前我国逐步健全法制,特别在近年实施行政许可法,要求政府机关和工作人员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信访部门在组织协调之前,要根据不同的信访问题,准确掌握有关政策和法律依据。在协调办案过程中,请区信访局、劳动保障局、国土资源局、计生局和公资办参与,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照有关政策法规组织协调,其商讨确定的处理措施和决议条款不能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如协调市政拆迁补偿、劳资、工伤和医疗等各种社会纠纷问题,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社会治安管理条例》等法规,信访干部要经常学习和熟悉,运用到协调办案等信访工作实践中去。
  近年群众信访总量逐年递增,我们对明显有法可依的信访问题,尽量不用协调和其他行政手段解决。我们在接访和接电时要依照有关法律向信访者解释清楚,如信访反映和要求解决拖欠货款、借款、购销合同纠纷等问题,应引导其直接向法院起诉和向有关部门申诉,信访部门积极帮助其联系落实。这样既逐步引导群众依法处理信访问题,又能减轻信访部门的工作压力,也克服采用行政手段办案容易引起的反复。如确实通过组织多次协调未能达成共识的,建议双方通过法定程序和法律途径解决其信访问题。在区劳动保障局、法院、司法局和法制局等部门指导和协助下,逐步把法制机制引入信访工作。
  四、注意协调艺术,提高办案质量
  在协调办案过程中,必须结合实际情况,注意协调艺术,灵活和准确掌握分寸,保障协调工作顺利进行:(1)强调协调会场纪律,双方共同遵守。根据信访条例规定,双方各选派5名代表;宣布协调注意事项,如推选代表发言,其他补充;对方发言过程中不能插话;做到文明礼貌,心平静气,注意讲话态度,不用偏激言语;不能进行人身攻击,及时制止吵架和争斗等过激行为,稳定双方情绪,有效控制局面;(2)秉公办事,主持正义,不偏不倚。认真听取双方意见,耐心宣传解释政策法规,做到以理服人,不偏帮和袒护任何一方,不能强求对方接受不同观点和意见;(3)抓住重点问题,掌握协调主动权。针对信访反映主要问题进行磋商,不要纠缠个别支节问题,引导双方始终围绕主题进行协商,摆事实讲道理,因势利导,促使双方达成共识;(4)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对协调过程中个别无理纠缠和蓄意闹事者,要及时制止和给予批评教育。根据实际情况,可请区公安局国保大队或派出所参加,协助维持现场秩序。
  五、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协调成效
  在协调办案过程中,应牢记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善于分析和灵活处理群众提出各种问题。从关心人民群众疾苦和真正为群众排忧解难出发,对群众一些实际困难问题和要求,要换位思考,只要不违反有关政策法规,在部门和单位经济能力许可情况下,尽可能帮助给予适当照顾和妥善解决,这对于缓和情绪、化解矛盾、促成双方协调成功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如天马农场整合转制,涉及到房屋、承包土地、遣散工人补偿及计生问题和其他纠纷过程中,在明确按照有关政策法,我司与劳动保障局、国土资源局、计生局和公资办共同处理问题,协调效果特别显著。在该方面各有关部门必须认真研究,量力而行,统一口径,互相通气,不能隨便乱表态乱开口子,并且做到兑现承诺。
  六、健全协调制度,跟踪督办落实
  (1)组织有关协调和座谈会,要预先安排专人负责,做好参加协调单位人员和双方代表签名报到及发言记录;(2)注意收集双方提交书面资料;双方协调一旦达成共识,及时签署调解协议书;会后整理协调情况和会议记要,及时向区信访局反馈;(3)组织协调以后,如双方签署调解协议,我们认真做好跟踪督办,不定期检查落实协议履行情况,督促双方共同遵守,尽快妥善解决信访问题;如多次协调未果,应继续做好疏导工作,密切注意事态发展,随时采取果断措施处理突发事件;以后协调条件成熟,可继续举行下一轮协调磋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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