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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语文教学中,拥有“一字不肯放松谨严”的态度非常重要。本文就人教版《语文》第三册《孔雀东南飞》中“牛马嘶”,《诗经·卫风·氓》中“蚩蚩”等释注提出质疑,以期同广大教师交流、探讨真义。
【关键词】高中语文教材;释注;指瑕
我国现代著名美学家、文艺理论家朱光潜先生在他的《咬文嚼字》(现选入高中语文课本)一文中提出“要有一字不肯放松的谨严”,本人对此非常赞同,并想在教学中实践这一精神。
下面,笔者不揣浅陋,就高中语文教材文言释注谈点个人看法,以期与同仁交流,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人教版第三册教材所选诗歌《孔雀东南飞》中,其中“牛马嘶”被解释成了“这一天,牛马乱叫”,我认为有欠斟酌。这一课多次出现复词偏义的现象,如:“公姥”“父兄”“弟兄”“父母”“作息”。一个为衬字,是助词,无实义;另一个为主字,是实词,有实义。“牛马”一词也同样是偏义复词,“牛”为衬字,是助词,无实义;偏义指“马”。“牛马”无“牛”有“马”义,应只指“马”,不应指“牛”。那么这一句应注释为“(结婚)这一天,群马嘶鸣,热闹非凡”。
教材所选诗歌《诗经·卫风·氓》,对“氓之蚩蚩”中“蚩蚩”作了“忠厚的样子”之注。笔者认为此注欠理性分析。从后文“抱布贸丝”“将子无怒”“言既遂矣,至其暴矣”“士贰其行”“士之耽兮,犹可托矣”“反是不思”“总角之宴,言笑晏晏”“信誓旦旦”的对比等对此人的描述语句来看分析人物氓,得出的是这样的结论,即氓素怀心计别有目的来“贸丝”,脾气急躁暴戾,朝三暮四不专情,薄情寡义无责任心,始乱贪恋女色,终弃背信弃义,本不是忠厚之人。再者,从完整的故事本身的全部过程来看,他从恋爱到结婚再到离弃对婚姻都表现得极为虚伪严肃不负责任。所作所为根本就不符合“忠厚”之人的评价标准。故而不能以“忠厚的样子”来解释“蚩蚩”。“蚩”字,在古汉语词典里,有五个义项,大多是贬义:1痴呆、笨拙;2通“嗤”,嗤笑;3讥笑、嘲笑;4欺侮,丑恶;5蚩尤,古人物名。无“忠厚”义,无褒义。因而我个人以为,注释为“貌似忠厚的样子”、“笑嘻嘻的样子”或“嬉皮笑脸的样子”,似乎更妥当。这样,也比较符合后文情节发展中男主人公的言行表现,不会留下男主人公前后变得突然的印象。《氓》中“士贰其行”句,对“贰”的解释亦有不妥之处,不可注释为“有二心”。应注释为“前后行为不一致”。此句中的“贰”与“秦晋围郑,以其无礼于晋,且贰于楚也”的“贰”都不能释为“有二心”。后句中的“贰”指“与晋国结成同盟的同时,又与楚国交好”。
高中语文第四册第22课《虎丘记》一文,课下注释有明显错误,现浅析如下:
“布席之初,呕者百千,声若聚蚊,不可辨识。分曹部署,竞以新艳相角;雅俗既陈,妍媸自别。未几而摇首顿足者,得数十人而已。已而明月浮空,石光如练,一切瓦釜,寂然停声。属而和者,才三四辈;一箫,一寸管,一人缓板而歌,竹肉相发,清声亮彻,听者魂消。比至夜深,月影横斜,荇藻凌乱,则箫、板亦不复用。一夫登场,四座屏息,音若细发,响彻云际,每度一字,几尽一刻,飞鸟为之徘徊,壮士听而下泪矣。”
整段内容围绕着中秋月夜斗歌活动展开,渲染出赏月听歌的欢乐意境,描写了月圆、歌喧、酒甜、人乐的场景,突出了竞斗中的音乐美和极强的感染力。人们在这欢乐的氛围中纵情高歌,饮者对酒当歌,闻者如醉如痴。销魂忘情融于乐曲歌海中,很陶醉,自然地摇首顿足按节而歌,摇头晃脑,所以摇的定是“首”,而非“手”。故此处注解有误。再者,“檀板丘积”,乐器占了手,以手演奏板、箫板等,所以说,注解中定是“摇首顿足”,这样也更能与上下文保持一致。作者写斗歌场面来造境,笔墨由疏放趋向深细,歌声由粗转精,“呕者百千”至“一夫独唱”,月夜由喧闹渐入寂静,感情由强烈而凄凉,风格由欢乐到凄凉。最后,歌者忘其歌,听者忘其听,余音袅袅,萦绕不绝,飞鸟壮士皆为之感动。这岂是“摇手”所能达到的效果?
环境雅致、明净、清幽,有美酒、妙乐、月色为伴。氛围轻松自在和谐,人们被美妙旋律包围着,感受着音乐的无穷魅力,享受着视觉美、听觉美和意境美、艺术美,自然会“摇首”。
因此,我认为注释“摇手顿足”是错误的,应该为“摇首顿足”。教材所选课文《逍遥游》以行路备粮为喻,论证作者观点时有曰:“适莽苍者,三餐而反;腹犹果然,适百里者,宿舂粮;适千里者,三月聚粮。之二虫又何知!”
课下释注中,将文中“三月聚粮”注解为“三个月前几开始准备粮食。”笔者认为此注似乎存在不妥之处,有待商榷。特将自己不太成熟的想法说出来,以期与同行交流。
理由一:“适莽苍者,三餐而反……;适百里者,宿舂粮;适千里者,三月聚粮。”此三句路途由近及远,粮食由备少而备多,句式排比,意思递进,论证得出“万物皆有所待”的结论。依据上下句式和特定语境来分析,粮食的多寡与路途的远近成正比,路途愈远则需备的粮食就愈多,即行程距离的远近有待于粮食准备的量的多少。所以“三月聚粮”不能理解为“三个月前就开始准备粮食”(此处强调的是准备时间早,而非准备的量充足,故不妥);同时为了与前2句保持前后的连贯性和一致性,应合理释为“储备三个月的粮食”。此三句应释为:往近郊去的人,只需准备一天三顿饭……,到百里外的人得准备一宿的粮食;到千里外的人要储积三个月的粮食。
理由二:“适千里”是“适万里”路程的十倍,那么“适千里”的粮食的准备量就是“适万里”准备量的十倍,若按“三月前备粮”来理解,那粮食的准备期至少几成了前者的90倍了,难能一致。“万、千”等数字为概数,但量上相差甚远,难成比例,到千里外的人肯定食不果腹。从逻辑角度考虑,这样的理解也不能照应和关联前文。
综上所述,我认为将“三月聚粮”注释为“三个月前就开始准备粮食”不妥当,应理解为“准备三个月的粮食”。
一点粗浅认识,以期抛砖引玉。
最后,请允许我引朱老之言作结:“这番话不免罗嗦,但是我们原在咬文嚼字,非这样锱铢必较不可。咬文嚼字有时是一个坏习惯。但是在文学,无论阅读或写作,我们必须有一字不肯放松的谨严。”
【关键词】高中语文教材;释注;指瑕
我国现代著名美学家、文艺理论家朱光潜先生在他的《咬文嚼字》(现选入高中语文课本)一文中提出“要有一字不肯放松的谨严”,本人对此非常赞同,并想在教学中实践这一精神。
下面,笔者不揣浅陋,就高中语文教材文言释注谈点个人看法,以期与同仁交流,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人教版第三册教材所选诗歌《孔雀东南飞》中,其中“牛马嘶”被解释成了“这一天,牛马乱叫”,我认为有欠斟酌。这一课多次出现复词偏义的现象,如:“公姥”“父兄”“弟兄”“父母”“作息”。一个为衬字,是助词,无实义;另一个为主字,是实词,有实义。“牛马”一词也同样是偏义复词,“牛”为衬字,是助词,无实义;偏义指“马”。“牛马”无“牛”有“马”义,应只指“马”,不应指“牛”。那么这一句应注释为“(结婚)这一天,群马嘶鸣,热闹非凡”。
教材所选诗歌《诗经·卫风·氓》,对“氓之蚩蚩”中“蚩蚩”作了“忠厚的样子”之注。笔者认为此注欠理性分析。从后文“抱布贸丝”“将子无怒”“言既遂矣,至其暴矣”“士贰其行”“士之耽兮,犹可托矣”“反是不思”“总角之宴,言笑晏晏”“信誓旦旦”的对比等对此人的描述语句来看分析人物氓,得出的是这样的结论,即氓素怀心计别有目的来“贸丝”,脾气急躁暴戾,朝三暮四不专情,薄情寡义无责任心,始乱贪恋女色,终弃背信弃义,本不是忠厚之人。再者,从完整的故事本身的全部过程来看,他从恋爱到结婚再到离弃对婚姻都表现得极为虚伪严肃不负责任。所作所为根本就不符合“忠厚”之人的评价标准。故而不能以“忠厚的样子”来解释“蚩蚩”。“蚩”字,在古汉语词典里,有五个义项,大多是贬义:1痴呆、笨拙;2通“嗤”,嗤笑;3讥笑、嘲笑;4欺侮,丑恶;5蚩尤,古人物名。无“忠厚”义,无褒义。因而我个人以为,注释为“貌似忠厚的样子”、“笑嘻嘻的样子”或“嬉皮笑脸的样子”,似乎更妥当。这样,也比较符合后文情节发展中男主人公的言行表现,不会留下男主人公前后变得突然的印象。《氓》中“士贰其行”句,对“贰”的解释亦有不妥之处,不可注释为“有二心”。应注释为“前后行为不一致”。此句中的“贰”与“秦晋围郑,以其无礼于晋,且贰于楚也”的“贰”都不能释为“有二心”。后句中的“贰”指“与晋国结成同盟的同时,又与楚国交好”。
高中语文第四册第22课《虎丘记》一文,课下注释有明显错误,现浅析如下:
“布席之初,呕者百千,声若聚蚊,不可辨识。分曹部署,竞以新艳相角;雅俗既陈,妍媸自别。未几而摇首顿足者,得数十人而已。已而明月浮空,石光如练,一切瓦釜,寂然停声。属而和者,才三四辈;一箫,一寸管,一人缓板而歌,竹肉相发,清声亮彻,听者魂消。比至夜深,月影横斜,荇藻凌乱,则箫、板亦不复用。一夫登场,四座屏息,音若细发,响彻云际,每度一字,几尽一刻,飞鸟为之徘徊,壮士听而下泪矣。”
整段内容围绕着中秋月夜斗歌活动展开,渲染出赏月听歌的欢乐意境,描写了月圆、歌喧、酒甜、人乐的场景,突出了竞斗中的音乐美和极强的感染力。人们在这欢乐的氛围中纵情高歌,饮者对酒当歌,闻者如醉如痴。销魂忘情融于乐曲歌海中,很陶醉,自然地摇首顿足按节而歌,摇头晃脑,所以摇的定是“首”,而非“手”。故此处注解有误。再者,“檀板丘积”,乐器占了手,以手演奏板、箫板等,所以说,注解中定是“摇首顿足”,这样也更能与上下文保持一致。作者写斗歌场面来造境,笔墨由疏放趋向深细,歌声由粗转精,“呕者百千”至“一夫独唱”,月夜由喧闹渐入寂静,感情由强烈而凄凉,风格由欢乐到凄凉。最后,歌者忘其歌,听者忘其听,余音袅袅,萦绕不绝,飞鸟壮士皆为之感动。这岂是“摇手”所能达到的效果?
环境雅致、明净、清幽,有美酒、妙乐、月色为伴。氛围轻松自在和谐,人们被美妙旋律包围着,感受着音乐的无穷魅力,享受着视觉美、听觉美和意境美、艺术美,自然会“摇首”。
因此,我认为注释“摇手顿足”是错误的,应该为“摇首顿足”。教材所选课文《逍遥游》以行路备粮为喻,论证作者观点时有曰:“适莽苍者,三餐而反;腹犹果然,适百里者,宿舂粮;适千里者,三月聚粮。之二虫又何知!”
课下释注中,将文中“三月聚粮”注解为“三个月前几开始准备粮食。”笔者认为此注似乎存在不妥之处,有待商榷。特将自己不太成熟的想法说出来,以期与同行交流。
理由一:“适莽苍者,三餐而反……;适百里者,宿舂粮;适千里者,三月聚粮。”此三句路途由近及远,粮食由备少而备多,句式排比,意思递进,论证得出“万物皆有所待”的结论。依据上下句式和特定语境来分析,粮食的多寡与路途的远近成正比,路途愈远则需备的粮食就愈多,即行程距离的远近有待于粮食准备的量的多少。所以“三月聚粮”不能理解为“三个月前就开始准备粮食”(此处强调的是准备时间早,而非准备的量充足,故不妥);同时为了与前2句保持前后的连贯性和一致性,应合理释为“储备三个月的粮食”。此三句应释为:往近郊去的人,只需准备一天三顿饭……,到百里外的人得准备一宿的粮食;到千里外的人要储积三个月的粮食。
理由二:“适千里”是“适万里”路程的十倍,那么“适千里”的粮食的准备量就是“适万里”准备量的十倍,若按“三月前备粮”来理解,那粮食的准备期至少几成了前者的90倍了,难能一致。“万、千”等数字为概数,但量上相差甚远,难成比例,到千里外的人肯定食不果腹。从逻辑角度考虑,这样的理解也不能照应和关联前文。
综上所述,我认为将“三月聚粮”注释为“三个月前就开始准备粮食”不妥当,应理解为“准备三个月的粮食”。
一点粗浅认识,以期抛砖引玉。
最后,请允许我引朱老之言作结:“这番话不免罗嗦,但是我们原在咬文嚼字,非这样锱铢必较不可。咬文嚼字有时是一个坏习惯。但是在文学,无论阅读或写作,我们必须有一字不肯放松的谨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