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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金融犯罪的衍生与迅猛发展,成为阻碍金融发展的毒瘤。为维护金融安全,防止危害金融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出现,国家通过不断制定金融犯罪的单行刑法以及修订刑法典,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金融刑法体系。但我国的金融刑法仍有待完善,表现为金融刑法立法模式的单一性导致了立法前瞻性不足以及与其他金融法律协调性不够,这就要求我们改变立法模式以应对新型金融犯罪的出现,从而完善金融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