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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投资仲裁涉税案件日渐增多,国际投资领域中的税收问题凸显。美国等发达国家近年来引入各种模式的税收条款,旨在平衡东道国与外国投资者之间的税收利益。然而,不同模式的税收条款对东道国税收主权造成的影响大相径庭。发展中国家的应对之策应为:结合本国实际,相应地引入专门的税收条款,并选择宽泛的"税收"定义,以降低本国税收管理行为的被诉风险,保留必要的施政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