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枉杀主考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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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武三十年(1397),中国发生了一桩亘古罕见的奇特大案。这就是皇帝朱元璋一怒之下将无过无罪的廷试主考官白信蹈、张信等人枉杀,即明朝历史上、明朝的档案资料中所记载的“南北榜”或“春秋榜”案。
  这个案件发生的前后情况怎样?朱元璋为何发怒而杀了廷试大考的主考等官员?案情始末如下。
  被选为主考官的首先是当时朝中要员、著名学者并精通历代典章制度、公文撰稿的刘三吾和白信蹈等人。阅卷官十多人也是当时文才出众的廉洁优秀朝官。本案中的主考官刘三吾,湖南茶陵县人,出身于书香门第,受过良好的教育,精通儒学。时年73岁的刘三吾,被皇帝朱元璋任命为左赞善官,后迁升为翰林学士。当时天下初定,许多礼制及科举考试取士方面的规章制度,多由刘三吾制定。由于三吾博学多才,所以连《明大诰》这部明朝的法律也是御令三吾作的序,另如《寰宇通志》《礼制集要》《省躬录》等官书,也都是任命三吾为总负责编纂而成。皇帝曾多次赐予厚赏,每逢举行宴会,赐三吾坐在大殿中间的桌上,这说明朱元璋对三吾的器重和信赖,更说明三吾的才学出众,在官员中有很高的威信。三吾襟怀坦白,自号坦坦公,为人品德高尚。
  由于三吾的以上诸多优秀品格,洪武三十年,虽已85岁,仍被任命为主考官。会试是考取进士的第一场考试。洪武年间的全国会试和廷试的大考,自三年开始第一次,至三十年,已经是第九次了,在进行考试方面的典章制度也已经完备,对于主考、同考、阅卷、监考以及具体考试工作人员都有明确规定。
  洪武三十年二月由礼部主持的会试,主考官为刘三吾、白信蹈2人,另有同考官8人,监试官2人,负责供给、收管试卷及试卷的弥封、誊录、对读等等工作的官员也有定额。
  二月的会试自始至终是在有条不紊的安排当中进行的,会试的结果,录取江西省泰和县宋琮等52人,这52人全部是南方学子。榜张贴出来,落榜的考生,有不少议论。这些议论,有关方面向朱元璋作了汇报,朱元璋听在耳里,记在心里,作为全国的最高统治者,此时,他一方面考虑到应该有北方的学子被录取,使北方的考生心态也能够稍为平衡一些,不要闹出乱子;另方面,他可能对录取结果略有意见,但他没有表态。
  三月进行廷试,在奉天殿举行,朱元璋亲自阅览试卷并当廷进行“廷对”即面试共51人。根据廷试,张榜公布,录取进士51名,陈为第一名。按照规定,这一榜就是这一届大考的最终结果,陈就是这一届的状元了。
  但是这次的黄榜张贴出来后,落榜的北方学子议论纷纷,有的说主考官是南方人,偏向南方考生,更偏向刘三吾等人的同省同县考生。这些议论,朱元璋并没有完全听信,但他却大发雷霆,他暴怒了,他对录取结果有了怀疑和严重的不满。
  于是,他就令侍讲官张信等12人重新阅卷,或者说是对原来的阅卷再次进行复阅复审。张信等12人的复阅复审结果,与刘三吾、白信蹈等人的阅卷和录取结果毫无出入,完全一致。
  对张信等12人的复阅复审结果,落榜者们的话更是难听,说什么张信等故意挑选北方考生成绩差的试卷呈交皇上阅看,所以北方的优秀生都没有被录取,这是刘三吾吩咐给张信这样作的。
  朱元璋听到这样的议论,更加愤怒了,就将副主考官白信蹈、同考官、提调官及考取的第一名(状元)陈等全部杀掉。按照以往的惯例和法律规定,年纪老迈之人,不再判处死刑,刘三吾已经85岁,所以没有与白信蹈、张信等考官一起判处死刑,而是将他发配戍边了。
  这里有个问题,即被杀的主考、同考、提调等官员一共是多少名?按当时规定,主考、同考、提调、监试官共13人,另有负责试卷收管、密封等工作的官员多员。在廷试的榜贴出以后,陈为第一名,朱元璋对于所录取的都是南方学子,而“怒所取之偏”,才命侍讲官张信等12人复阅试卷。朱皇帝没有想到,复阅复审试卷的结果,仍如原来,陈仍然被录取,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帝犹怒不已,悉诛信蹈及信、等,戍三吾于边”。从这条记载看,是将主考、同考、提调、监试的12名官员全部杀了。值得考究的是“命侍讲张信等十二人复阅”,这12人就是原来的阅卷班子,还是重新抽调的并非原来的阅卷官,按情理推论,因为对原来的阅卷和发榜不满意,才任命并指令张信等12人复阅试卷,如果是这样,所杀的主考、同考等官员就不只是12名,而是20多名。
  廷试的第一名陈,在以上的文献记载中是被杀了。会试的第一名宋琮被遣戍了。按照惯例,会试的第一名与廷试的第一名应该是一致的,笔者认为,这一届会试与廷试的第一名不一致可能是一个例外,在《明实录》中《太祖实录》五册第3629页,洪武三十年三月癸丑条说:朱元璋对廷试的策试卷“朕亲览焉!时廷对者五十一人,擢陈为第一,赐陈等进士及第。”在明进士题名碑录洪武丁丑科,陈为第一名,宋琮为第九名。太祖实录和进士题名碑录及明史选举志及太祖本纪上也是“三月癸丑,赐陈等进士及第”,这都说明陈是这届大考被录取的廷试第一名进士即状元。按《明史》卷七十选举志中说,陈与信蹈、张信等一起被朱皇帝在“犹怒不已”的气头上杀了,同时,只说“戍三吾于边”。而《明史·刘三吾传》中说:“三吾以老戍边,琮亦遣戍”,尽管前者当中没有说宋琮被遣戍,而后者记载了宋琮被遣戍,其实,这两条记载,并不矛盾,宋琮是廷试的第九名进士,他为什么被发遣戍边呢?因为宋琮是会试第一名,廷试的第一名陈被杀,会试的第一名宋琮被遣戍,这正是朱元璋对这届大考所录取的都是南方考生“怒取之偏”、“犹怒不已”而所给的惩处。
  
  这里必须指出的是,刘三吾及张信等前后两个阅卷班子阅卷判卷都是依照考生的成绩优劣为标准,名次前后顺序也是以成绩优越程度高低而排列的,这也是历代以及洪武年间此前八次会试、廷试的一贯取士标准。考官的阅卷判卷没有任何毛病,考生也没有作弊,既然如此,诛杀白信蹈、张信等10多名考官乃至20多名考官就没有任何道理,杀廷试第一名陈、遣戍刘三吾及会试第一名、廷试第九名宋琮也没有任何道理。这可真是中国历史上的千古奇案了。
  为什么考中的都是南士?因为南方的经济比北方发达,教育亦然,所以南方学子考试的成绩比北方学子优秀。在元朝,也正因为这一点,实行了南方学子与北方学子分开评卷,按南北分别录取,分别发榜,即南北榜。用这个办法取士自然会消除北南考生矛盾,但这种分别北南榜公布的取士办法,明朝开国以来,从未下诏实行过,所以,以此而怪罪考官,同样毫无道理。
  这届大考,经过这场大的枉杀遣戍,到了五月间,皇帝谕令翰林儒臣在已经落榜考生的试卷中选择“文理优长者得六十一人”,然后,皇帝亲自阅卷,取任伯安等61人,即任伯安为第一。六月初一日,对这61人进行廷试,皇帝亲自到奉天殿进行策试,经过廷试策问,取中韩克忠为第一名,这61名进士“皆北士也”,被称为北榜。先被录取的51人,虽陈被杀、宋琮被遣戍,但从考生考试到阅卷录取都没有任何问题,而且是经皇帝亲自策问面试过的,一切程序全部合法,所以皇帝朱元璋也只得认可,被称为南榜。洪武三十年的这届大考,就此了结。
  链接:本文作者牛创平,1931年生于河南,1959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历史档案系,历任青海省档案局局长、青海省社科联副主席。1990年调至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工作,任研究馆员。著有《清朝惩处的京官大吏》《清代大案要案真相》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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