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由于惯性,我国当前的国有企业红利分配政策仍存在比例低、范围窄等缺陷,无法真正保证全民股东的权益。为此,应在考察西方股利理论的基础上,分析四种股利政策的适用性,进而选择、设计适合我国国有企业发展的红利分配政策,强化红利上缴约束机制:国有控股企业需以行业资本成本为基础上缴固定股息,并根据企业实际上缴额外红利;国有独资企业则应在确定适当基准股利支付率的基础上,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总体规划对不同企业的额外红利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