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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重特大火灾事故中,火灾事故责任人可能涉及的罪名不外乎:失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罪、重大责任事故罪.但一些特殊情况下,在构成要件上不符合以上诸罪的构成要件,依据现行刑事法律对重特大火灾事故责任人无以追究刑事责任.重特大火灾事故责任人不能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刑法的公正性原则和"罚当其罪"的现代刑法理念也无以体现.本文将针对这种情况,从实证的角度进行具体分析,并提出相应的立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