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文章从利润分配的角度分析影响合伙企业持续发展的原因,包括合伙人之间的博弈、合伙人自身的博弈以及合伙人和其他人之间的博弈等方面,并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途径。
关键字:合伙企业;利益;信用
自90年代以来,我国的合伙企业的发展出现了新的发展趋势,一方面,合伙企业的比重不断降低,从1990年41%下降到5%,我国目前合伙企业12万多家,约占各类私营企业的18%;另一方面合伙企业寿命有逐渐变短的趋势,调查显示,中关村每天新诞生20家公司,但同时又有至少2家公司歇业或散伙。另外,根据国外一家研究机构对100家成长最快的小公司所作的调查,也发现其中有50%的创业团队无法在公司的前5年中顺利存活。这种现象日益引起人们的重视,探讨合伙企业发展的持续性,对完善我国多种经济发展形式有着重要的作用。
一、合伙企业的定义和特征
合伙企业是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担风险、共享收益,并对企业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合伙企业有其自身的优势,它可以弱化风险,增强人们的投资信心;可以扩大资金来源,增强人们的信任能力;可以提高合伙企业的竞争能力,增强企业扩大和发展的可能性。
根据定义,可以看到合伙企业具有以下几个特征:(1)合伙企业不具备法人主体地位,只是自然人企业,企业本身不是民事主体,出资人是民事主体;(2)合伙人之间承担无限责任。在企业合伙中,如果企业财产不足清偿企业债务时,各合伙人对不足的部分要负连带赔偿责任;(3)合伙企业生命的有限性。如果合伙人一方终止合同,或者第三方加入企业,或者合伙一方死亡,合伙关系终止,合伙企业也就消亡了;(4)合伙人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享利润,形成利益共同体。
任何事物都有其产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合伙企业也不例外。合伙人从合伙到散伙,要经过以下几个流程:

在流程图中,利益分配与合伙企业散伙处于一个直接联系的阶段。从我国的实践来看,利益分配不合理一直都是我国合伙企业散伙的重要原因。因此,从利益分配的角度分析合伙企业的存续性,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从利益分配解析合伙企业散伙原因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的合伙企业无论在比重上,还是在数量上都有了很大的变化。根据工商联和中央统战部在1993年、1995年、1997年、2000年和2002年所做的五次全国私营企业和私营企业主抽样调查,我国私营企业的组织形式变化如下:

从上表中,我们可以看到,近年来我国公司制企业增幅较大,独资和合伙企业均呈现下降趋势,和独资企业相比,合伙企业下降趋势更为明显,从1990年41%下降到5%,呈现出直線下降的趋势。
詹森和麦克林在1976年中对合伙制企业的产权结构进行了系统分析,他们认为,要想保证合伙制企业具有高效率,需要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合伙人就分享剩余收入达成彼此满意的协议;二是每个合伙人的监督工作都是认真完成的,并且可以毫无代价的加以观察。在这两个条件下,合伙制的产权结构将是增进企业生产力的理想制度。但是,一旦这两个条件不能满足,就会在合伙制中出现偷懒和“搭便车”行为,这样合伙制企业就会难以维持下去。根据詹森和麦克林的理论,我们不难发现以下几个信息:(1)剩余索取权的分配要公平合理;(2)双方合作过程中存在着严重的监督成本;(3)合伙人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的现象。从詹森和麦克林的理论出发,假定第二个条件是充分的,我们从第一个条件探析合伙企业不能持续的原因。从企业剩余索取权分配解释企业存在的连续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以利益为核心,合伙人之间进行三种力量的博弈,一是合伙人之间的利益分配博弈,二是资本投资不同项目之间的博弈,三是合伙人与他人之间的博弈。这三方面的博弈结果,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合伙企业是否能够继续经营。
构造模型如下图:

(一)合伙人之间的利益分配博弈
合伙企业不是法人,合伙企业的损益如何分配完全是合伙人自己的事情,由于合同的不完全性,合伙人不可能在合同初期把损益分配完全用合同的形式界定。损益分配公平程度如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风险承担与收益是否成正比。在合伙企业中,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由于合伙人在家庭财产、出资数额等方面存在不同,合伙人承担着不同的经营风险。对于承担责任较大的合伙人来说,投资风险在收益中应该体现出来。②投资数额与收益是否成正比。资本在市场经济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是推动企业前进的润滑剂。在我国的合伙企业中,许多合伙企业是通过亲情或友情的连接方式成立,合伙人往往忽略资本参与收益分配的重要性。资本作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参与利益分配是市场经济发展成熟的重要表现。如果合伙人采取平均主义的形式分配收益,合伙人之间必须要达成协议:利用合同的形式规定无论合伙人投资多少,利益分配均采用平均分配的形式。如果存在上述情况,根据“经济人”假设条件,那么所有投资者的选择会有两种,或者投入同样的资本份额,或者不进行合伙。③奉献与收益是否成正比。以按劳分配为主,兼顾效益与公平,不仅是我国国有企业遵循的分配原则,而且也应该成为合伙企业分配的重要原则。在合伙企业中,不仅存在投资数额不同及风险承担能力承担不同的现象,而且存在着许多合伙合同中无法规定的情况。体现在企业经营方面,包括决策制定、监督实施以及组织管理等等,这些工作对企业的作用是不同的,如何正确评价这些工作对组织的奉献,并在此基础上实施不同的奖励,是非常重要的。奉献与收益不成正比,合伙人之间容易出现矛盾,从而容易导致合伙企业的散伙。
(二)合伙人投资不同企业的博弈
奈特的研究表明,不确定是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正是因为不确定性的存在,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存在着巨大的风险,一不小心,企业就有倒闭的危险。对于合伙人来说,承担合伙企业不确定带来的风险,主要体现在对机会的选择上,即资金的机会成本价值。“经济人”假设认为,人的一切行为都表现为趋利避害,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资本投资不同的项目,收益会存在很大的差别,合伙人力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资本投资有不同的偏好,影响企业的存续性。假设存在一个项目需要投资,项目的决策模型如下:
合伙人是否继续经营主要在于两者所获利益的对比,如果资本投资现有项目的收益大于潜在项目的收益,合伙企业可能继续经营下去;反之,企业面临散伙的危险。
(三)合伙人和其他人之间的博弈
根据假设思维的有关研究表明,同样大小造成的损失造成的后悔,由“做”引起的后悔强度要大于“不做”引起的后悔。在不确定条件下,人们的偏好是由财富的增量而不是由总量决定的,所以人们对于损失带来的敏感程度要高于收益带来的敏感程度,从而造成的个人后悔程度相对较高。对于不同项目带来的不同收益和损失,如果合伙的收益相对于其他人在同样时间内增量太少,合伙人往往表现出后悔行为,经常会发出“如果…就好了”的感叹,这种后悔心理会严重影响合伙经济的稳定性和持久性。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利益分配不公是导致合伙企业散伙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如何实现利益分配公平,是合伙企业必须敢于面对和解决的问题。
三、合伙企业持续性途径分析
(一)构建合理的制度安排
制度是保证组织正常运转的基础,合理的制度不仅仅发挥着约束的功能,更重要的是起着激励的作用。它在保障合伙人潜力得以较大发挥的同时,也可以减少由合伙人行为带来的各种不确定因素和风险。合伙制度的合理安排,具体应该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产权制度的清晰。在合伙制度中,由于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的缘故,原本清晰的产权制度往往变得不再清晰;一方面是建立合理分配制度。包括资本投入与收益分配的合理,风险与收益分配的合理以及奉献与收益分配的合理。
(二)强化信用体系建设
由于在利益分配方面存在着以上三个方面的博弈,每个合伙人都围着自己的利益来设计工作,合作人之间彼此间的信用程度也大大减低。松下幸之助说过“对正经的商人而言,信用就是生命”。在信用缺失的大环境下,由于固有传统的影响,很多合伙企业呈现出“窝里斗”现象,合伙人之间互不信任,把更多的精力用在对付人的谋略上,缺乏团队作业的观念,“宁为鸡头,不做凤尾”,稍有条件就喜欢另起炉灶,没有将企业共同作大、作强的意识。信用体系的缺失带来的后果是相当严重的,经济学家告诉我们,市场经济在某种程度上就是信用经济,信用体系不健全,加大了交易成本,严重威胁着合伙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言而无信,行之不远”,合伙企业如果要长期的生存下去,必须彼此之间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
(三)及时向现代公司制转化
现代公司有着合伙企业无法比拟的优越性,一方面具有清晰的产权,另一方面只承担有限责任。相对于合伙人,降低了投资者的风险。选择什么样的企业制度关系到企业的发展,可以说任何时候都不存在一个适应。一切企业的、规范的企业制度,每个企业都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适时改变。无论从法律上,还是现代管理的角度上,现代公司制度有着合伙企业无法比拟的优点,是合伙企业发展的必然之路。
总之,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合伙企业的持续性发展,对于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企业管理制度的完善,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合伙企业虽然有其自身的局限性,但是,只要采取正确的措施,相信合伙企业必然有其发展的广大空间。
参考文献:
1、刘颖,孙彦玲.合伙企业的信任问题分析[J].经济与管理,2005(1).
2、杜生鸣,梁予昉.私营企业组织形式的演变探究[J].经济经纬,2005(5).
3、武百忠,商如斌.合伙企业与其存续关系研究[J].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2006(2).
4、李长贵,朱元海.中国工商管理研究.1997(12).
(作者单位:黑龙江科技学院)
关键字:合伙企业;利益;信用
自90年代以来,我国的合伙企业的发展出现了新的发展趋势,一方面,合伙企业的比重不断降低,从1990年41%下降到5%,我国目前合伙企业12万多家,约占各类私营企业的18%;另一方面合伙企业寿命有逐渐变短的趋势,调查显示,中关村每天新诞生20家公司,但同时又有至少2家公司歇业或散伙。另外,根据国外一家研究机构对100家成长最快的小公司所作的调查,也发现其中有50%的创业团队无法在公司的前5年中顺利存活。这种现象日益引起人们的重视,探讨合伙企业发展的持续性,对完善我国多种经济发展形式有着重要的作用。
一、合伙企业的定义和特征
合伙企业是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担风险、共享收益,并对企业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合伙企业有其自身的优势,它可以弱化风险,增强人们的投资信心;可以扩大资金来源,增强人们的信任能力;可以提高合伙企业的竞争能力,增强企业扩大和发展的可能性。
根据定义,可以看到合伙企业具有以下几个特征:(1)合伙企业不具备法人主体地位,只是自然人企业,企业本身不是民事主体,出资人是民事主体;(2)合伙人之间承担无限责任。在企业合伙中,如果企业财产不足清偿企业债务时,各合伙人对不足的部分要负连带赔偿责任;(3)合伙企业生命的有限性。如果合伙人一方终止合同,或者第三方加入企业,或者合伙一方死亡,合伙关系终止,合伙企业也就消亡了;(4)合伙人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享利润,形成利益共同体。
任何事物都有其产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合伙企业也不例外。合伙人从合伙到散伙,要经过以下几个流程:

在流程图中,利益分配与合伙企业散伙处于一个直接联系的阶段。从我国的实践来看,利益分配不合理一直都是我国合伙企业散伙的重要原因。因此,从利益分配的角度分析合伙企业的存续性,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从利益分配解析合伙企业散伙原因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的合伙企业无论在比重上,还是在数量上都有了很大的变化。根据工商联和中央统战部在1993年、1995年、1997年、2000年和2002年所做的五次全国私营企业和私营企业主抽样调查,我国私营企业的组织形式变化如下:

从上表中,我们可以看到,近年来我国公司制企业增幅较大,独资和合伙企业均呈现下降趋势,和独资企业相比,合伙企业下降趋势更为明显,从1990年41%下降到5%,呈现出直線下降的趋势。
詹森和麦克林在1976年中对合伙制企业的产权结构进行了系统分析,他们认为,要想保证合伙制企业具有高效率,需要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合伙人就分享剩余收入达成彼此满意的协议;二是每个合伙人的监督工作都是认真完成的,并且可以毫无代价的加以观察。在这两个条件下,合伙制的产权结构将是增进企业生产力的理想制度。但是,一旦这两个条件不能满足,就会在合伙制中出现偷懒和“搭便车”行为,这样合伙制企业就会难以维持下去。根据詹森和麦克林的理论,我们不难发现以下几个信息:(1)剩余索取权的分配要公平合理;(2)双方合作过程中存在着严重的监督成本;(3)合伙人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的现象。从詹森和麦克林的理论出发,假定第二个条件是充分的,我们从第一个条件探析合伙企业不能持续的原因。从企业剩余索取权分配解释企业存在的连续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以利益为核心,合伙人之间进行三种力量的博弈,一是合伙人之间的利益分配博弈,二是资本投资不同项目之间的博弈,三是合伙人与他人之间的博弈。这三方面的博弈结果,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合伙企业是否能够继续经营。
构造模型如下图:

(一)合伙人之间的利益分配博弈
合伙企业不是法人,合伙企业的损益如何分配完全是合伙人自己的事情,由于合同的不完全性,合伙人不可能在合同初期把损益分配完全用合同的形式界定。损益分配公平程度如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风险承担与收益是否成正比。在合伙企业中,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由于合伙人在家庭财产、出资数额等方面存在不同,合伙人承担着不同的经营风险。对于承担责任较大的合伙人来说,投资风险在收益中应该体现出来。②投资数额与收益是否成正比。资本在市场经济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是推动企业前进的润滑剂。在我国的合伙企业中,许多合伙企业是通过亲情或友情的连接方式成立,合伙人往往忽略资本参与收益分配的重要性。资本作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参与利益分配是市场经济发展成熟的重要表现。如果合伙人采取平均主义的形式分配收益,合伙人之间必须要达成协议:利用合同的形式规定无论合伙人投资多少,利益分配均采用平均分配的形式。如果存在上述情况,根据“经济人”假设条件,那么所有投资者的选择会有两种,或者投入同样的资本份额,或者不进行合伙。③奉献与收益是否成正比。以按劳分配为主,兼顾效益与公平,不仅是我国国有企业遵循的分配原则,而且也应该成为合伙企业分配的重要原则。在合伙企业中,不仅存在投资数额不同及风险承担能力承担不同的现象,而且存在着许多合伙合同中无法规定的情况。体现在企业经营方面,包括决策制定、监督实施以及组织管理等等,这些工作对企业的作用是不同的,如何正确评价这些工作对组织的奉献,并在此基础上实施不同的奖励,是非常重要的。奉献与收益不成正比,合伙人之间容易出现矛盾,从而容易导致合伙企业的散伙。
(二)合伙人投资不同企业的博弈
奈特的研究表明,不确定是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正是因为不确定性的存在,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存在着巨大的风险,一不小心,企业就有倒闭的危险。对于合伙人来说,承担合伙企业不确定带来的风险,主要体现在对机会的选择上,即资金的机会成本价值。“经济人”假设认为,人的一切行为都表现为趋利避害,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资本投资不同的项目,收益会存在很大的差别,合伙人力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资本投资有不同的偏好,影响企业的存续性。假设存在一个项目需要投资,项目的决策模型如下:
合伙人是否继续经营主要在于两者所获利益的对比,如果资本投资现有项目的收益大于潜在项目的收益,合伙企业可能继续经营下去;反之,企业面临散伙的危险。
(三)合伙人和其他人之间的博弈
根据假设思维的有关研究表明,同样大小造成的损失造成的后悔,由“做”引起的后悔强度要大于“不做”引起的后悔。在不确定条件下,人们的偏好是由财富的增量而不是由总量决定的,所以人们对于损失带来的敏感程度要高于收益带来的敏感程度,从而造成的个人后悔程度相对较高。对于不同项目带来的不同收益和损失,如果合伙的收益相对于其他人在同样时间内增量太少,合伙人往往表现出后悔行为,经常会发出“如果…就好了”的感叹,这种后悔心理会严重影响合伙经济的稳定性和持久性。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利益分配不公是导致合伙企业散伙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如何实现利益分配公平,是合伙企业必须敢于面对和解决的问题。
三、合伙企业持续性途径分析
(一)构建合理的制度安排
制度是保证组织正常运转的基础,合理的制度不仅仅发挥着约束的功能,更重要的是起着激励的作用。它在保障合伙人潜力得以较大发挥的同时,也可以减少由合伙人行为带来的各种不确定因素和风险。合伙制度的合理安排,具体应该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产权制度的清晰。在合伙制度中,由于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的缘故,原本清晰的产权制度往往变得不再清晰;一方面是建立合理分配制度。包括资本投入与收益分配的合理,风险与收益分配的合理以及奉献与收益分配的合理。
(二)强化信用体系建设
由于在利益分配方面存在着以上三个方面的博弈,每个合伙人都围着自己的利益来设计工作,合作人之间彼此间的信用程度也大大减低。松下幸之助说过“对正经的商人而言,信用就是生命”。在信用缺失的大环境下,由于固有传统的影响,很多合伙企业呈现出“窝里斗”现象,合伙人之间互不信任,把更多的精力用在对付人的谋略上,缺乏团队作业的观念,“宁为鸡头,不做凤尾”,稍有条件就喜欢另起炉灶,没有将企业共同作大、作强的意识。信用体系的缺失带来的后果是相当严重的,经济学家告诉我们,市场经济在某种程度上就是信用经济,信用体系不健全,加大了交易成本,严重威胁着合伙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言而无信,行之不远”,合伙企业如果要长期的生存下去,必须彼此之间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
(三)及时向现代公司制转化
现代公司有着合伙企业无法比拟的优越性,一方面具有清晰的产权,另一方面只承担有限责任。相对于合伙人,降低了投资者的风险。选择什么样的企业制度关系到企业的发展,可以说任何时候都不存在一个适应。一切企业的、规范的企业制度,每个企业都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适时改变。无论从法律上,还是现代管理的角度上,现代公司制度有着合伙企业无法比拟的优点,是合伙企业发展的必然之路。
总之,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合伙企业的持续性发展,对于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企业管理制度的完善,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合伙企业虽然有其自身的局限性,但是,只要采取正确的措施,相信合伙企业必然有其发展的广大空间。
参考文献:
1、刘颖,孙彦玲.合伙企业的信任问题分析[J].经济与管理,2005(1).
2、杜生鸣,梁予昉.私营企业组织形式的演变探究[J].经济经纬,2005(5).
3、武百忠,商如斌.合伙企业与其存续关系研究[J].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2006(2).
4、李长贵,朱元海.中国工商管理研究.1997(12).
(作者单位:黑龙江科技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