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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全省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省教育厅制定了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创建“人民满意的行政管理部门”和全省公办中小学校创建“人民满意的学校”的服务承诺,现向社会公布,真诚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一、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
(1)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实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凡是法律、法规、规章有限时规定的,一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没有限时规定的,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缩短办事时间,坚决杜绝推诿扯皮。
(2)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精文减会,可开可不开的会,坚决不开;可发可不发的文,坚决不发。加强调查研究,说实话,办实事,解决实际问题。
(3)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做到依法办事,民主办事。制定政策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政策时,努力做到广开言路、广纳民意,使出台的教育政策真正能够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一些重大事项,加强督查和审核,防止违规操作。实行政务公开,对涉及广大师生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方针、政策、法规等实行公开。
(4)进一步做好教育信访工作。加强教育信访,建立领导定期接访制度和网上咨询制度。对于群众来信来访,做到热情接待、认真答复、及时处理。
(5)进一步严肃机关纪律。严禁机关工作人员在上班时玩游戏、聊天、炒股等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机关工作人员参加与其身份不相称的活动,严禁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职务上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机关工作人员对群众摆架子、耍态度。对违规违纪人员,将依据事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积极构建和谐校园
(6)加强校领导班子和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建立健全廉洁自律制度,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行为,形成团结奋进、清正廉洁、教书育人的良好校风。
(7)全面推行校务公开。今后,凡要求校务公开而没有公开的学校,视为不达标学校,并督促学校进行限期整改。
(8)加强中小学教学的管理,督促各中小学依据国家和省里规定的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学校不得挤占音乐、体育和社会实践等课时。对违规补课、违规招生的学校进行严肃查处。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9)加强对校园卫生、消防、交通等安全检查,坚决打击校园暴力,切实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10)会同政法、公安、城管、文化、工商等部门,做好优化中小学周边环境工作,坚决取缔校园周边违规经营的网吧、摊点、娱乐场所,确保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三、努力解决教育实际问题
(11)切实加强中小学收费管理。坚持实行收费“公示制”,坚决治理和查处各种违规收费,保障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
(12)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各项政策,对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校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并向困难家庭中小学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13)切实规范民办学校的收费,防止违规收费,维护教育声誉,维护学生权益。
(14)切实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严肃查处公办中小学“校中校”现象,或借办分校、实验校等名义按民办学校运行机制向学生高收费的行为。
(15)切实加强对中小学,尤其是农村中小学校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学校的办学条件。
(16)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着力解决师德师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中小学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17)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依法维护中小学教职工合法权益,大力弘扬尊师重教传统,保证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四、全力推进教育公平
(18)努力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让所有的孩子都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机会。
(19)合理规划中小学布局,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严肃查处无理拒收学生入学的行为。
(20)实行招生“阳光工程”,使各级各类学校招生的过程、信息、结果等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
(21)积极做好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就读工作。以当地政府和公办中小学为主,妥善解决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学校不得拒收符合条件的农民工适龄子女入学,并在收费上与城镇居民子女一视同仁。
(22)建立有效机制,扶助家庭困难子女、残疾人子女、下岗工人子女就学,推动教育公平。
五、诚恳接受社会监督
(23)建立开门评议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对教育工作进行经常性的评议,广泛听取意见,自觉接受监督。
(24)继续做好教育新闻发布工作,及时向社会发布各项教育政策,使教育更加贴近群众、更加透明,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25)办好《江西教育网》,开通民声通道。在网上开辟栏目,就教育热点问题展开讨论,接受群众监督。
(26)建立政风、行风责任制,责任对口,责任到人,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27)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切实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28)诚恳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对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省教育厅将对群众的举报进行认真查实处理。
举报电话:0791-62225306212184
一、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
(1)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实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凡是法律、法规、规章有限时规定的,一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没有限时规定的,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缩短办事时间,坚决杜绝推诿扯皮。
(2)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精文减会,可开可不开的会,坚决不开;可发可不发的文,坚决不发。加强调查研究,说实话,办实事,解决实际问题。
(3)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做到依法办事,民主办事。制定政策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政策时,努力做到广开言路、广纳民意,使出台的教育政策真正能够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一些重大事项,加强督查和审核,防止违规操作。实行政务公开,对涉及广大师生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方针、政策、法规等实行公开。
(4)进一步做好教育信访工作。加强教育信访,建立领导定期接访制度和网上咨询制度。对于群众来信来访,做到热情接待、认真答复、及时处理。
(5)进一步严肃机关纪律。严禁机关工作人员在上班时玩游戏、聊天、炒股等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机关工作人员参加与其身份不相称的活动,严禁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职务上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机关工作人员对群众摆架子、耍态度。对违规违纪人员,将依据事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积极构建和谐校园
(6)加强校领导班子和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建立健全廉洁自律制度,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行为,形成团结奋进、清正廉洁、教书育人的良好校风。
(7)全面推行校务公开。今后,凡要求校务公开而没有公开的学校,视为不达标学校,并督促学校进行限期整改。
(8)加强中小学教学的管理,督促各中小学依据国家和省里规定的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学校不得挤占音乐、体育和社会实践等课时。对违规补课、违规招生的学校进行严肃查处。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9)加强对校园卫生、消防、交通等安全检查,坚决打击校园暴力,切实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10)会同政法、公安、城管、文化、工商等部门,做好优化中小学周边环境工作,坚决取缔校园周边违规经营的网吧、摊点、娱乐场所,确保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三、努力解决教育实际问题
(11)切实加强中小学收费管理。坚持实行收费“公示制”,坚决治理和查处各种违规收费,保障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
(12)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各项政策,对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校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并向困难家庭中小学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13)切实规范民办学校的收费,防止违规收费,维护教育声誉,维护学生权益。
(14)切实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严肃查处公办中小学“校中校”现象,或借办分校、实验校等名义按民办学校运行机制向学生高收费的行为。
(15)切实加强对中小学,尤其是农村中小学校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学校的办学条件。
(16)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着力解决师德师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中小学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17)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依法维护中小学教职工合法权益,大力弘扬尊师重教传统,保证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四、全力推进教育公平
(18)努力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让所有的孩子都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机会。
(19)合理规划中小学布局,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严肃查处无理拒收学生入学的行为。
(20)实行招生“阳光工程”,使各级各类学校招生的过程、信息、结果等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
(21)积极做好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就读工作。以当地政府和公办中小学为主,妥善解决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学校不得拒收符合条件的农民工适龄子女入学,并在收费上与城镇居民子女一视同仁。
(22)建立有效机制,扶助家庭困难子女、残疾人子女、下岗工人子女就学,推动教育公平。
五、诚恳接受社会监督
(23)建立开门评议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对教育工作进行经常性的评议,广泛听取意见,自觉接受监督。
(24)继续做好教育新闻发布工作,及时向社会发布各项教育政策,使教育更加贴近群众、更加透明,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25)办好《江西教育网》,开通民声通道。在网上开辟栏目,就教育热点问题展开讨论,接受群众监督。
(26)建立政风、行风责任制,责任对口,责任到人,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27)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切实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28)诚恳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对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省教育厅将对群众的举报进行认真查实处理。
举报电话:0791-62225306212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