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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需求和其自身教学规律的双重要求下,知识产权专业的教育模式不能满足于简单叠加不同的专业知识。但知识产权专业可能并不构成真正意义上的交叉学科,因此试图通过传授一种高度融合的、交互的知识产权专业知识消解简单叠加带来的负面效果并不现实。也许通过一种“部分融合”的中间道路是普通知识产权人才的合理培养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