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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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意义]通过对大数据环境下个人信息治理既有研究成果的梳理和分析,探究如何实现大数据为民服务与防止个人信息泄露、隐私保护的动态平衡和健康发展.[方法/过程]采用问卷
【机 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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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图书情报档案系,上海200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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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意义]通过对大数据环境下个人信息治理既有研究成果的梳理和分析,探究如何实现大数据为民服务与防止个人信息泄露、隐私保护的动态平衡和健康发展.[方法/过程]采用问卷调查法来收集相关信息,从调查结果来看,大数据环境下个人信息面临着信息泄露、信息兜售和信息聚合等现实问题.[结果/结论]在多元治理维度,国家应当完善信息保护法律、设立数据监管机构来构建多层级信息防护网;在技术治理维度,应当实时监控信息泄露风险、完善数据库保护技术来降低信息泄露风险;在企业治理维度,企业应当依法使用与管理信息、规范信息收集渠道来管控信息流通渠道;在用户治理维度,个人应当提升个人依法维权认知、加强个人信息泄露防范来提升隐私保护意识.[创新/局限]基于个人信息治理问题,创新性地提出多元治理、技术治理、企业治理和个人治理四个治理维度,但随着大数据环境下所面临的此类问题越发复杂与多样,个人信息治理需要更进一步深入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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