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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检察监督由于其公权力性质以及法律的强制再审条款加以保证,在制约法院独立审判权时效果更加明显。2012年颁布的新民诉法在再审检察监督方面做出了很多意义重大的修改,相比具体制度规则来讲,此次改革背后所体现的价值理念更值得我们分析和探讨。公权力制衡、全面和有限监督相结合、公正与效率共促、当事人诉权处分优先理念是此次制度改革理念的重要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