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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前,梁女士为2岁的儿子购买了某款分红险产品,年交保费5000元,直到儿子年满18周岁,从第3年开始生存金返还。前2年还收到过分红通知单,后来就中断了。“保险公司只是告诉我一串分红的数字,反正也不能领取,对当下没有实际意义,我就不太在意了。”梁女士说,之所以不关心分红情况,其实是搞不懂分红的计算。“虽然我和爱人都是研究生学历,但保险分红的计算对我们来说还是太复杂,搞不明白。”
买保险必须要看保险合同,但是相当多的投保人抱怨说保险合同让人看不懂,原因是里面的专业术语太多,过于晦涩。对分红险来说,除去通用的专业术语不说,问题反映较为强烈的是保险合同中的红利领取方式选择,以及产品说明书中的保单利益演示表(尤其是红利演示部分)。
根据保监会2009年9月发布的《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险公司开办新型产品,应当制作产品说明书和投保提示书,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因此可把产品说明书和投保提示书看作是分红险合同的必要附件。
红利领取方式反映不同偏好
2003年5月,保监会《个人分红保险精算规定》,界定了分红险的两种红利分配方式,即现金红利(又称美式分红)和增额红利(又称英式分红)。
现金红利流动性较好
现金红利是以美国、日本、中国台湾为代表的直接以现金的形式将盈余分配给保单受益人,包括现金领取、抵交保费、累积生息以及购买交清保额等多种领取方式。
对保单受益人来说,现金红利的选择比较灵活,满足了对红利的多种需求。对保险公司来说,现金红利在增加公司的现金流支出的同时减少了负债,减轻了寿险公司偿付压力。但是,现金红利法这种分配政策较透明,公司在市场压力下不得不将大部分盈余分配出去以保持较高的“红利率”来吸引保单受益人,这部分资产不能被有效地利用,使寿险公司可投资资产减少,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总投资收益。
增额红利较利于提高收益
增额红利是以英国、澳大利亚为代表的以增加保额的方式进行分红,保单受益人分得的年度红利无需再次核保而自动提高保额,增加年度红利保额后的有效保险金额又成为下一年度分配的基础。在整个保险期限内每年以增加保额的方式分配红利,这部分称为年度红利。增加的保额作为红利一旦公布不得取消。同时在合同终止时以现金方式给付终了红利。
增额红利法赋予寿险公司足够的灵活性对红利分配进行平滑,保持每年红利的平稳,并以终了红利进行最终调节。由于没有现金红利流出以及对红利分配的递延增加了寿险公司的可投资资产,同时不存在红利现金流出压力,寿险公司可以增加长期资产的投资比例,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分红基金的投资收益,提升了保单受益人的红利收入。缺点是,保单受益人处理红利的唯一选择就是增加保额,选择红利的灵活性较低,丧失了对红利的支配权。
华泰人寿个险业务总部经理龙格告诉记者,不管是现金红利还是增额红利,能否给保单受益人带来更多的利益,关键在于是否有更高的收益率。如果收益率和相关险种的保障责任都是相同的,两种分配方式在本质差别很小。购买分红类保险真正需要关注的是保险公司的长期经营绩效,因为寿险关注的是长期利益,分红的前提是保险公司盈利。
红利演示不代表实际收益
产品利益演示表中的红利演示部分几乎能让所有的投保人都感到抓狂。不论是采用现金红利法还是增额红利法,分红保险的红利计算和分配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下面以较为通用和相对简单的现金红利来做一个易于理解的说明。下表是吉富88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利益演示示例。
分红额如何估算
分红险是保险公司将其实际经营成果优于定价假设的盈余,按一定比例向保单受益人进行分配。其计算非常复杂,涉及为每张保单计提的期初准备金、期末准备金、期初净保费、风险保额等,然后按照保监会的规定得到精算术语中的“每张保单的贡献率”。算出这个贡献率后,再乘以总的可分配红利,同时保险公司还要考虑到中长期的平滑和其他竞争对手的分配情况。
现金红利的分红原理为三差分红,即从理论上来说,红利来源于死差益、利差益和费差益所产生的可分配盈余。根据《分红保险管理暂行办法》,如果保险公司获得盈余,年度红利将不低于当年可分配盈余的70%分配给保单受益人。
死差益是指保险公司实际的风险发生率低于预计的风险发生率,即实际死亡人数比预定死亡人数少时所产生的盈余;利差益是指保险公司实际的投资收益高于预计的投资收益时所产生的盈余;费差益是指保险公司实际的营运管理费用低于预计的营运管理费用时所产生的盈余。对大多数保险公司而言,由于经营情况可控,在保险实践中通常采用了两差分红,即费差益不参与分红。
在此仅以红利来源的主体——利差益来做一个简化演示,投保人可理解其原理。以某保险公司的投资组合为例,40%的债券、30%的协议性存款、10%的股票股权投资、17%证券投资基金和3%的现金及等价物,假定年收益率分别为4.5%、4.5%、10%、8%和0,则未来总投资收益率=40%×4.5%+30%×4.5%+10%×10%+17%×8%+3%×0=5.51%。假设分红险预定利率为2.5%,投资收益全部进入可分配盈余,可分配盈余按70%进行分红,则利差带来的当年度红利=保单责任准备金×(5.51%-2.5%)×70%=保单责任准备金×2.107%。在阅读产品说明书的过程中,出于简化计算的目的,可用保单现金价值来近似替代保单责任准备金。
每年的分红业务核算后,核算出的总盈余会分出一部分给保单受益人和股东,这一部分称为可分配盈余。可分配盈余和未分配盈余的比例是考虑年度投资收益、竞争因素、客户的合理预期、监管规定等诸多因素,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通过,报监管机关后确定的,并非保险公司任意确定。
保单责任准备金表示保险人估计的用于支付未来到期保险金所需的金额,保险公司必须保持资产超过其保单责任准备金,以便它有足够的资金支付到期的索赔。
保单现金价值又称解约退还金或退保价值,是指带有储蓄性质的人身保险单所具有的价值。保险人为履行合同责任通常提存责任准备金,如果中途退保,即以该保单的责任准备金作为给付解约的退还金。
保单责任准备金通常略高于其现金价值。由于保单的各期期末现金价值一般在产品说明书中有列示,在计算分红额时常以现金价值代替前者进行估算。
如何对保单红利进行估算?保监会制定了严格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险公司在产品说明书和其他宣传材料中演示保单利益时,用于利益演示的分红保险的高、中、低三档假设投资回报率分别不得高于6%、4.5%和3%,现金红利累积年利率不得高于3%。
对红利水平进行估算。以演示表中第5年末中档水平为例,由利差带来的当年度红利约为63988.45×(4.5%-2.5%)×0.7=895.84元,与演示表中显示的当年度红利总额1207元相比,其差额可近似认为是死差益。
累积红利则是对现金分红累积生息模式的直接反映。如果在投保时未选择红利处理方式,保险公司会默认以累积生息方式办理。在利益演示表中,本年末累积红利=该档本年末红利+该档上年末累积红利×(1+3%)。
尤为重要的是,尽管一些保险代理人将分红险收益与银行利率进行比较,但这只是演示收益,并不代表实际收益水平。龙格说,按照规定,保险公司不应对保险产品的收益做出承诺。分红的前提是保险公司盈利,如果想要了解更详细的分红情况,可以咨询专业人士或查看各保险公司的财务报表,以做出较为客观的评估。
买保险必须要看保险合同,但是相当多的投保人抱怨说保险合同让人看不懂,原因是里面的专业术语太多,过于晦涩。对分红险来说,除去通用的专业术语不说,问题反映较为强烈的是保险合同中的红利领取方式选择,以及产品说明书中的保单利益演示表(尤其是红利演示部分)。
根据保监会2009年9月发布的《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险公司开办新型产品,应当制作产品说明书和投保提示书,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因此可把产品说明书和投保提示书看作是分红险合同的必要附件。
红利领取方式反映不同偏好
2003年5月,保监会《个人分红保险精算规定》,界定了分红险的两种红利分配方式,即现金红利(又称美式分红)和增额红利(又称英式分红)。
现金红利流动性较好
现金红利是以美国、日本、中国台湾为代表的直接以现金的形式将盈余分配给保单受益人,包括现金领取、抵交保费、累积生息以及购买交清保额等多种领取方式。
对保单受益人来说,现金红利的选择比较灵活,满足了对红利的多种需求。对保险公司来说,现金红利在增加公司的现金流支出的同时减少了负债,减轻了寿险公司偿付压力。但是,现金红利法这种分配政策较透明,公司在市场压力下不得不将大部分盈余分配出去以保持较高的“红利率”来吸引保单受益人,这部分资产不能被有效地利用,使寿险公司可投资资产减少,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总投资收益。
增额红利较利于提高收益
增额红利是以英国、澳大利亚为代表的以增加保额的方式进行分红,保单受益人分得的年度红利无需再次核保而自动提高保额,增加年度红利保额后的有效保险金额又成为下一年度分配的基础。在整个保险期限内每年以增加保额的方式分配红利,这部分称为年度红利。增加的保额作为红利一旦公布不得取消。同时在合同终止时以现金方式给付终了红利。
增额红利法赋予寿险公司足够的灵活性对红利分配进行平滑,保持每年红利的平稳,并以终了红利进行最终调节。由于没有现金红利流出以及对红利分配的递延增加了寿险公司的可投资资产,同时不存在红利现金流出压力,寿险公司可以增加长期资产的投资比例,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分红基金的投资收益,提升了保单受益人的红利收入。缺点是,保单受益人处理红利的唯一选择就是增加保额,选择红利的灵活性较低,丧失了对红利的支配权。
华泰人寿个险业务总部经理龙格告诉记者,不管是现金红利还是增额红利,能否给保单受益人带来更多的利益,关键在于是否有更高的收益率。如果收益率和相关险种的保障责任都是相同的,两种分配方式在本质差别很小。购买分红类保险真正需要关注的是保险公司的长期经营绩效,因为寿险关注的是长期利益,分红的前提是保险公司盈利。
红利演示不代表实际收益
产品利益演示表中的红利演示部分几乎能让所有的投保人都感到抓狂。不论是采用现金红利法还是增额红利法,分红保险的红利计算和分配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下面以较为通用和相对简单的现金红利来做一个易于理解的说明。下表是吉富88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利益演示示例。
分红额如何估算
分红险是保险公司将其实际经营成果优于定价假设的盈余,按一定比例向保单受益人进行分配。其计算非常复杂,涉及为每张保单计提的期初准备金、期末准备金、期初净保费、风险保额等,然后按照保监会的规定得到精算术语中的“每张保单的贡献率”。算出这个贡献率后,再乘以总的可分配红利,同时保险公司还要考虑到中长期的平滑和其他竞争对手的分配情况。
现金红利的分红原理为三差分红,即从理论上来说,红利来源于死差益、利差益和费差益所产生的可分配盈余。根据《分红保险管理暂行办法》,如果保险公司获得盈余,年度红利将不低于当年可分配盈余的70%分配给保单受益人。
死差益是指保险公司实际的风险发生率低于预计的风险发生率,即实际死亡人数比预定死亡人数少时所产生的盈余;利差益是指保险公司实际的投资收益高于预计的投资收益时所产生的盈余;费差益是指保险公司实际的营运管理费用低于预计的营运管理费用时所产生的盈余。对大多数保险公司而言,由于经营情况可控,在保险实践中通常采用了两差分红,即费差益不参与分红。
在此仅以红利来源的主体——利差益来做一个简化演示,投保人可理解其原理。以某保险公司的投资组合为例,40%的债券、30%的协议性存款、10%的股票股权投资、17%证券投资基金和3%的现金及等价物,假定年收益率分别为4.5%、4.5%、10%、8%和0,则未来总投资收益率=40%×4.5%+30%×4.5%+10%×10%+17%×8%+3%×0=5.51%。假设分红险预定利率为2.5%,投资收益全部进入可分配盈余,可分配盈余按70%进行分红,则利差带来的当年度红利=保单责任准备金×(5.51%-2.5%)×70%=保单责任准备金×2.107%。在阅读产品说明书的过程中,出于简化计算的目的,可用保单现金价值来近似替代保单责任准备金。
每年的分红业务核算后,核算出的总盈余会分出一部分给保单受益人和股东,这一部分称为可分配盈余。可分配盈余和未分配盈余的比例是考虑年度投资收益、竞争因素、客户的合理预期、监管规定等诸多因素,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通过,报监管机关后确定的,并非保险公司任意确定。
保单责任准备金表示保险人估计的用于支付未来到期保险金所需的金额,保险公司必须保持资产超过其保单责任准备金,以便它有足够的资金支付到期的索赔。
保单现金价值又称解约退还金或退保价值,是指带有储蓄性质的人身保险单所具有的价值。保险人为履行合同责任通常提存责任准备金,如果中途退保,即以该保单的责任准备金作为给付解约的退还金。
保单责任准备金通常略高于其现金价值。由于保单的各期期末现金价值一般在产品说明书中有列示,在计算分红额时常以现金价值代替前者进行估算。
如何对保单红利进行估算?保监会制定了严格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险公司在产品说明书和其他宣传材料中演示保单利益时,用于利益演示的分红保险的高、中、低三档假设投资回报率分别不得高于6%、4.5%和3%,现金红利累积年利率不得高于3%。
对红利水平进行估算。以演示表中第5年末中档水平为例,由利差带来的当年度红利约为63988.45×(4.5%-2.5%)×0.7=895.84元,与演示表中显示的当年度红利总额1207元相比,其差额可近似认为是死差益。
累积红利则是对现金分红累积生息模式的直接反映。如果在投保时未选择红利处理方式,保险公司会默认以累积生息方式办理。在利益演示表中,本年末累积红利=该档本年末红利+该档上年末累积红利×(1+3%)。
尤为重要的是,尽管一些保险代理人将分红险收益与银行利率进行比较,但这只是演示收益,并不代表实际收益水平。龙格说,按照规定,保险公司不应对保险产品的收益做出承诺。分红的前提是保险公司盈利,如果想要了解更详细的分红情况,可以咨询专业人士或查看各保险公司的财务报表,以做出较为客观的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