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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资源的有限性,使得竞争成为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应试教育在这种背景下也必然会发挥长久而又深远的作用,因此,高中音乐作为高考背景下的一门“次科”,其评价机制被迫附属于以甄别与选拔为目标的所谓“主科”,有的学校弱化甚至放弃了对此类课程的评价,走形式主义的道路,给高中学生的情感发展带来非常大的消极影响。《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指出,高中音乐课程评价应当符合高中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及音乐审美教育的客观规律。所以,为了进一步规范高中音乐课程评价机制,满足高中学生审美能力的提高,实现其个性的全面发展,有关人员引进了发展性评价的新型评价理念。发展性评价(developmental evaluation)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是指“通过系统地收集评价信息并进行全方位的分析,对评价者和评价对象双方的教育活动进行价值判断,实现评价者和评价对象共同商定发展目标的过程”。发展性评价是形成性评价的继续和延伸,其在高中音乐课程中的运用,主要目的是从学生发展的角度来判断高中音乐课程实施的状况和效果,了解学生音乐素质全面发展情况,用发展性的原则和眼光来分析高中音乐教学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价值判断。
一、评价内容综合化
随着网络技术和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知识也呈现出爆炸性增长趋势,以知识技能为主的填鸭式教育已经无法满足社会发展和个体成长的需要,因此,高中音乐教育要适应现实,就必然要把培养目标转向发展学生的审美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以及培养学生积极的学习态度和健康的身心等综合化的内容。所以,高中音乐课程评价的内容不仅仅只是学生对知识技能的掌握程度,还拓展到学生进行音乐学习的过程、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等方面的内容,实现评价内容的综合化。另外,在保证学生掌握必要的音乐基础知识和技能的情况下,关注学生的思想素质、心理素质、文化素质及审美素质等方面的发展。例如,对学生学习乐器演奏的情况进行评价时,其评价内容不仅要关注学生对演奏乐器基本知识和技能的掌握,还要关注学生学习乐器演奏的起点、潜质、态度、努力度、合作程度以及个性倾向等综合化的内容。
二、评价指标多维化
在进行综合评价的基础上要关注个体差异,实现高中音乐课程评价指标的多元化。一方面,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社会竞争日益加剧,以往单一的学业评价指标已经不能满足学生的个性追求和审美教育的发展。当今时代更关注学生参与音乐学习后,是否有良好的兴趣,积极的学习态度,主动创新和实践精神,独到的审美情趣等多维度的发展。因此,高中音乐课程评价应当从以往过度注重学业成就转向综合能力和素质的评价上。另一方面,世界上不存在完全相同的两个个体,个体的差异性和独特性是个体存在的根本标志,加德纳的“多元智力理论”也指出个体间智力发展的差异性所在。所以高中音乐课程评价应当走分层化的道路,最大限度地保证学生个性的全面发展。例如,有的学生表现出舞蹈方面的天分,有的学生表现出歌唱方面的天分,而有的学生则表现出对乐器的钟情等等,在这种情况下,高中音乐课程评价机制就应当向多维化、层次化的道路发展。
三、评价方式多样化
当今社会对公平和平等观念的片面追求,使得人们对科学产生了盲目崇拜的心理,而这种顶礼膜拜的背后却引发了量化考评的极端化追求。因此,尽管高中音乐作为人文性极强的学科,也无法摆脱量化之风的不良影响。所以,尽快转变高中音乐课程评价方式,对于高中音乐课程本身以及师生间的发展是至关重要的。
首先,注重质性评价,将量化评价与质性评价相结合。高中音乐是一门实践性和艺术性较强的学科,其考核的内容主要集中在学生的心理品质和个性发展等方面,因此,单纯的量化考评根本无法全面了解学生的发展潜能和现状。例如,在考核学生对小提琴的学习情况时,一方面,考核标准无法量化;另一方面,即使用量化的标准进行检验,其得出的结果也只是一个以知识为主的绝对性评价结果。
其次,注重过程性评价,将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结合起来。《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指出,音乐教学的实践过程是形成性评价的主要依据,而终结性评价则应在某一模块的学习结束时进行。因此,高中音乐课程评价应当把主要眼光投向平时的教学过程,利用“学生成长记录袋”见证学生成长,同时兼顾定期的结果性评价。
最后,注重自评、互评和他评的有机结合。自评体现了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可采用学生自我小结学习感想和困惑的方式进行;互评和他评是一种有利于增强个体间交流,提高学生认知水平以及实现师生间互动教学的重要评价方式。例如,在教授完“民族民间乐曲”内容后,要考核学生的音乐鉴赏能力,这时就可以采取自评、互评与他评的评价方式,从多维度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
四、评价主体多元化
教育并非单纯的、线性的单向活动,亦非机械式的知识技能传授活动,而是涉及学生、教师、家长、学校及社会等多方利益的社会化活动,而且这种活动是一种动态的、富含精神内涵的主观能动性活动。所以,高中音乐课程评价应当增加评价主体,建立多元化的发展性评价系统,为发展性评价机制在高中音乐课程中的建立奠定良好的人力资源基础。
首先,增强评价主体间的互动交流,让学生从被动接受评价逐步转向主动参与课程评价,提高学生的主体意识和地位。例如,对学生歌唱能力进行评价时,如果单纯地依靠教师的单方面评价,把学生作为评价的“沉默者”,得到的信息和结果肯定是不完善、不科学的,因为歌唱是一项实践性非常强的学习内容,缺乏学生的主动参与,就无法考核到学生在教师视野外所付出的努力,以及学生的内心品质,因此,应当建立起评价者与被评价者之间积极、友好、互动、民主和平等的评价关系。
其次,由单向转向多向,充分调动多方力量参与高中课程评价,以多维度的信息反馈促进高中音乐课程评价的科学性,落实课程设置的基本理念和目标。例如,对学生学习舞蹈情况进行考核时,由于发展性评价不仅是关注结果更是注重过程的评价,因此要全面了解学生学习舞蹈的态度、潜质、成果以及努力程度等情况,就要把评价的主体扩大到家长、学校、教师和学生等,从而提高评价的科學性和可信度。
五、结语
总之,高中音乐课程发展性评价的根本目的是突出激励与调控的功能,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体现以音乐审美为核心,培养兴趣爱好,重视音乐实践,增强创造意识等多元文化的基本理念。因此,要改变过去忽视评价的科学性、导向性、可操作性和整体性的原则,真正把发展性评价贯穿于高中音乐课程的始终,做到“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
参考文献
[1]莫雷.教育心理学[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7.
[2]刘家访等.现代课程论[M].长春: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3]黄光扬.教育测量与评价[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
[4]张波.略谈高中音乐学科学生发展性评价[J].音乐教育与创作,2008(5).
[5]蒋建洲.发展性教育评价制度的理论与实践研究[M].长沙: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
(责任编辑 庞丹丹)
一、评价内容综合化
随着网络技术和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知识也呈现出爆炸性增长趋势,以知识技能为主的填鸭式教育已经无法满足社会发展和个体成长的需要,因此,高中音乐教育要适应现实,就必然要把培养目标转向发展学生的审美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以及培养学生积极的学习态度和健康的身心等综合化的内容。所以,高中音乐课程评价的内容不仅仅只是学生对知识技能的掌握程度,还拓展到学生进行音乐学习的过程、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等方面的内容,实现评价内容的综合化。另外,在保证学生掌握必要的音乐基础知识和技能的情况下,关注学生的思想素质、心理素质、文化素质及审美素质等方面的发展。例如,对学生学习乐器演奏的情况进行评价时,其评价内容不仅要关注学生对演奏乐器基本知识和技能的掌握,还要关注学生学习乐器演奏的起点、潜质、态度、努力度、合作程度以及个性倾向等综合化的内容。
二、评价指标多维化
在进行综合评价的基础上要关注个体差异,实现高中音乐课程评价指标的多元化。一方面,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社会竞争日益加剧,以往单一的学业评价指标已经不能满足学生的个性追求和审美教育的发展。当今时代更关注学生参与音乐学习后,是否有良好的兴趣,积极的学习态度,主动创新和实践精神,独到的审美情趣等多维度的发展。因此,高中音乐课程评价应当从以往过度注重学业成就转向综合能力和素质的评价上。另一方面,世界上不存在完全相同的两个个体,个体的差异性和独特性是个体存在的根本标志,加德纳的“多元智力理论”也指出个体间智力发展的差异性所在。所以高中音乐课程评价应当走分层化的道路,最大限度地保证学生个性的全面发展。例如,有的学生表现出舞蹈方面的天分,有的学生表现出歌唱方面的天分,而有的学生则表现出对乐器的钟情等等,在这种情况下,高中音乐课程评价机制就应当向多维化、层次化的道路发展。
三、评价方式多样化
当今社会对公平和平等观念的片面追求,使得人们对科学产生了盲目崇拜的心理,而这种顶礼膜拜的背后却引发了量化考评的极端化追求。因此,尽管高中音乐作为人文性极强的学科,也无法摆脱量化之风的不良影响。所以,尽快转变高中音乐课程评价方式,对于高中音乐课程本身以及师生间的发展是至关重要的。
首先,注重质性评价,将量化评价与质性评价相结合。高中音乐是一门实践性和艺术性较强的学科,其考核的内容主要集中在学生的心理品质和个性发展等方面,因此,单纯的量化考评根本无法全面了解学生的发展潜能和现状。例如,在考核学生对小提琴的学习情况时,一方面,考核标准无法量化;另一方面,即使用量化的标准进行检验,其得出的结果也只是一个以知识为主的绝对性评价结果。
其次,注重过程性评价,将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结合起来。《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指出,音乐教学的实践过程是形成性评价的主要依据,而终结性评价则应在某一模块的学习结束时进行。因此,高中音乐课程评价应当把主要眼光投向平时的教学过程,利用“学生成长记录袋”见证学生成长,同时兼顾定期的结果性评价。
最后,注重自评、互评和他评的有机结合。自评体现了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可采用学生自我小结学习感想和困惑的方式进行;互评和他评是一种有利于增强个体间交流,提高学生认知水平以及实现师生间互动教学的重要评价方式。例如,在教授完“民族民间乐曲”内容后,要考核学生的音乐鉴赏能力,这时就可以采取自评、互评与他评的评价方式,从多维度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
四、评价主体多元化
教育并非单纯的、线性的单向活动,亦非机械式的知识技能传授活动,而是涉及学生、教师、家长、学校及社会等多方利益的社会化活动,而且这种活动是一种动态的、富含精神内涵的主观能动性活动。所以,高中音乐课程评价应当增加评价主体,建立多元化的发展性评价系统,为发展性评价机制在高中音乐课程中的建立奠定良好的人力资源基础。
首先,增强评价主体间的互动交流,让学生从被动接受评价逐步转向主动参与课程评价,提高学生的主体意识和地位。例如,对学生歌唱能力进行评价时,如果单纯地依靠教师的单方面评价,把学生作为评价的“沉默者”,得到的信息和结果肯定是不完善、不科学的,因为歌唱是一项实践性非常强的学习内容,缺乏学生的主动参与,就无法考核到学生在教师视野外所付出的努力,以及学生的内心品质,因此,应当建立起评价者与被评价者之间积极、友好、互动、民主和平等的评价关系。
其次,由单向转向多向,充分调动多方力量参与高中课程评价,以多维度的信息反馈促进高中音乐课程评价的科学性,落实课程设置的基本理念和目标。例如,对学生学习舞蹈情况进行考核时,由于发展性评价不仅是关注结果更是注重过程的评价,因此要全面了解学生学习舞蹈的态度、潜质、成果以及努力程度等情况,就要把评价的主体扩大到家长、学校、教师和学生等,从而提高评价的科學性和可信度。
五、结语
总之,高中音乐课程发展性评价的根本目的是突出激励与调控的功能,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体现以音乐审美为核心,培养兴趣爱好,重视音乐实践,增强创造意识等多元文化的基本理念。因此,要改变过去忽视评价的科学性、导向性、可操作性和整体性的原则,真正把发展性评价贯穿于高中音乐课程的始终,做到“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
参考文献
[1]莫雷.教育心理学[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7.
[2]刘家访等.现代课程论[M].长春: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3]黄光扬.教育测量与评价[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
[4]张波.略谈高中音乐学科学生发展性评价[J].音乐教育与创作,2008(5).
[5]蒋建洲.发展性教育评价制度的理论与实践研究[M].长沙: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
(责任编辑 庞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