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预算绩效管理对于遏制财政资金浪费具有重要意义,但在理论构建和制度实践中存在责任缺失的问题.预算绩效责任缺失的原因在于传统行政公产理论将其解释为一种行政私法责任,由此导致财产观静态化、管理责任缺失等问题.相比而言,财政信托理论在经济功能、管理方案和政治理念上具有优势,应当将预算绩效责任定位为财政信托的受托人责任,由此才能更好地对责任形式、责任追究、责任豁免等具体制度进行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