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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产物。会计具有反映经济情况,监督经济活动,控制经济过程,分析经济效果,预测经济前景,参与经济决策的明确职能。经济越发展,财会工作越重要,作为财会工作主体的会计人员责任越大。目前,尽管新的《会计法》已经颁布实施多时,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也渐趋完善。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市场经济的发展,仍然存在财务管理混乱现象,甚至搞账外账、做假账、偷漏税,致使会计信息失真,后果十分严重。究其原因,不良执业环境对产生虚假会计信息有重要的影响。
不良执业环境的主要表现
(一)管理体制造成会计主体法人制约会计行使职能
目前,我国的管理体制是,企业、事业、机关、独立经营法人企业都是会计主体。在这个主体范围内,会计作为该主体的一名员工,在开展财务工作时,必然要服从于主体法人的意愿。试想,如果该法人法律意识淡漠,世界观、价值观扭曲,作为会计,要么以极大的勇气与之抗衡,坚持行使正确职能,冒“穿小鞋”、下岗、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等风险;反之,就是消极地去适应环境,做“老板”眼中的好员工,甘当做假账、偷漏税、提供不实会计信息的“枪手”。可见,这样的执业环境,使会计人员陷入两难的境地,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二)利益环境的驱动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多种生产经营方式并存,出现了不同的利益关系。这里所说的利益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会计主体利益,即单位利益。单位通过提供不实会计信息,来骗取社会、有关部门和人员的信任,并因此获取某些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二是主体法人利益。主体法人通过他们手中的权力,影响会计人员,通过不实会计信息,为个人沽名钓誉,从而达到加薪、升迁等经济目的和政治目的。三是会计人员自身利益。由于会计人员的进职、加薪等利益,常常是单位领导决定的。为顺利获取这些利益,迫使会计人员必须按他们的要求去做。正是这种利益环境的驱动,出现虚假会计信息就不难理解了。
(三)监督机制不健全
虽有法规、准则、制度和监督机构,但是这种监督机构的作用却是不能令人信服的。主要表现在:
1、内部监督机制缺失。由于企事业单位均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在单位内部完全掌握着会计信息生产加工过程。而内部监督机构又是由主要领导牵头,部分相关人员兼职。一套人员,两个机构,形同虚设。
2、社会监督不利。在我国现有管理体制下,无论是会计师事务所,还是会计人的经济利益,均与被审报告的主体及主体法人的利益相连。正是这种监督与被监督之间的依附关系,很难做到真实、严格的财务监督。
3、政府主管部门监督存在漏洞。政府监督部门主要有财政、审计和税务。这些部门每年都对所属单位进行财务检查。就笔者所见所闻,这些检查存在的问题有:一是查前通知。每当检查前几乎都要通知被检单位,告诉何时何部门去检查,甚至把检查者的姓名都一一告知;二是车接车送;三是宴请款待;四是赠受纪念品。这样的驾前通知,被检单位无微不至的盛情款待,其检查的可信度实在难以令人信服。正是监督机制的不健全,给虚假会计信息的制造有了可乘之机。
(四)主流思想教育不够
在改革开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今天,发展市场经济,引进先进文化、先进科学技术的同时,一些思想糟粕也乘机混了进来,腐蚀人们的思想与灵魂。使一些人不择手段地追求钱、权,不惜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中饱私囊,连最起码的职业道德也丧失殆尽。主流思想教育的缺失,为虚假会计信息的制造,在思想意识上提供了适宜的生存环境。
可见,不良的执业环境,对产生虚假会计信息的影响是巨大的,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对策。
改变不良执业环境的措施
(一)加强主流思想教育,以法管理
要加强可能对会计信息产生影响的部门及个人的法律约束,制定、完善监督审计制度,强化职业道德规范教育,做到以法管财,以法治假。制定严密的纪律处分条例,对违法违规者按章处罚。教育人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从思想上树正气,抵御不良思想的侵蚀。
(二)改革现行的会计职业管理体制
可以实行会计人员委派与岗位轮换制。由政府设立专职会计机构,向所属单位指派会计人员,并定期轮换岗位,轮换期不超二年。这样,可以避免人际关系铁板一块,主体法人与会计人员协同造假。也有利于人才的流动,有利于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对会计人员的人事关系等事宜,由政府会计机构负责管理。
(三)加强社会监督力度
应革除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对被审主体及主体法人的利益依附关系。笔者赞同刘海生先生的意见,即:“将会计师事务所改制为‘准事业’单位,经费由国家财政拨付,审计任务由财政、审计、证监会联合分配,并定期进行审计质量考核,据以决定报酬及奖惩。审计工作是一项社会价值含量高、责任性大的智力劳动,对称职会计师应采取‘优薪’政策,而对有不洁行为者应吊销资格、从严惩处。财政经费来源可通过开设‘会计信息税’征集。将现行会计师事务所直接向‘客户’收费改为财政统一向会计信息使用人(各类企业、股市投资人)收费,事务所经费拨付、管理考核同上。”
(四)严格处理政府监督人员的违纪问题
期望相关部门应加强审计纪律教育,对于违法乱纪者,应给予严格纪律处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解决。
不良的执业环境,对产生虚假会计信息的影响是直接的,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应引起高度重视,开展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论证可行的方法对策,改革不良管理体制,建立全新的会计执业环境,杜绝虚假会计信息的产生,防止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损。
(作者单位:长春税务学院)
不良执业环境的主要表现
(一)管理体制造成会计主体法人制约会计行使职能
目前,我国的管理体制是,企业、事业、机关、独立经营法人企业都是会计主体。在这个主体范围内,会计作为该主体的一名员工,在开展财务工作时,必然要服从于主体法人的意愿。试想,如果该法人法律意识淡漠,世界观、价值观扭曲,作为会计,要么以极大的勇气与之抗衡,坚持行使正确职能,冒“穿小鞋”、下岗、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等风险;反之,就是消极地去适应环境,做“老板”眼中的好员工,甘当做假账、偷漏税、提供不实会计信息的“枪手”。可见,这样的执业环境,使会计人员陷入两难的境地,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二)利益环境的驱动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多种生产经营方式并存,出现了不同的利益关系。这里所说的利益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会计主体利益,即单位利益。单位通过提供不实会计信息,来骗取社会、有关部门和人员的信任,并因此获取某些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二是主体法人利益。主体法人通过他们手中的权力,影响会计人员,通过不实会计信息,为个人沽名钓誉,从而达到加薪、升迁等经济目的和政治目的。三是会计人员自身利益。由于会计人员的进职、加薪等利益,常常是单位领导决定的。为顺利获取这些利益,迫使会计人员必须按他们的要求去做。正是这种利益环境的驱动,出现虚假会计信息就不难理解了。
(三)监督机制不健全
虽有法规、准则、制度和监督机构,但是这种监督机构的作用却是不能令人信服的。主要表现在:
1、内部监督机制缺失。由于企事业单位均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在单位内部完全掌握着会计信息生产加工过程。而内部监督机构又是由主要领导牵头,部分相关人员兼职。一套人员,两个机构,形同虚设。
2、社会监督不利。在我国现有管理体制下,无论是会计师事务所,还是会计人的经济利益,均与被审报告的主体及主体法人的利益相连。正是这种监督与被监督之间的依附关系,很难做到真实、严格的财务监督。
3、政府主管部门监督存在漏洞。政府监督部门主要有财政、审计和税务。这些部门每年都对所属单位进行财务检查。就笔者所见所闻,这些检查存在的问题有:一是查前通知。每当检查前几乎都要通知被检单位,告诉何时何部门去检查,甚至把检查者的姓名都一一告知;二是车接车送;三是宴请款待;四是赠受纪念品。这样的驾前通知,被检单位无微不至的盛情款待,其检查的可信度实在难以令人信服。正是监督机制的不健全,给虚假会计信息的制造有了可乘之机。
(四)主流思想教育不够
在改革开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今天,发展市场经济,引进先进文化、先进科学技术的同时,一些思想糟粕也乘机混了进来,腐蚀人们的思想与灵魂。使一些人不择手段地追求钱、权,不惜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中饱私囊,连最起码的职业道德也丧失殆尽。主流思想教育的缺失,为虚假会计信息的制造,在思想意识上提供了适宜的生存环境。
可见,不良的执业环境,对产生虚假会计信息的影响是巨大的,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对策。
改变不良执业环境的措施
(一)加强主流思想教育,以法管理
要加强可能对会计信息产生影响的部门及个人的法律约束,制定、完善监督审计制度,强化职业道德规范教育,做到以法管财,以法治假。制定严密的纪律处分条例,对违法违规者按章处罚。教育人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从思想上树正气,抵御不良思想的侵蚀。
(二)改革现行的会计职业管理体制
可以实行会计人员委派与岗位轮换制。由政府设立专职会计机构,向所属单位指派会计人员,并定期轮换岗位,轮换期不超二年。这样,可以避免人际关系铁板一块,主体法人与会计人员协同造假。也有利于人才的流动,有利于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对会计人员的人事关系等事宜,由政府会计机构负责管理。
(三)加强社会监督力度
应革除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对被审主体及主体法人的利益依附关系。笔者赞同刘海生先生的意见,即:“将会计师事务所改制为‘准事业’单位,经费由国家财政拨付,审计任务由财政、审计、证监会联合分配,并定期进行审计质量考核,据以决定报酬及奖惩。审计工作是一项社会价值含量高、责任性大的智力劳动,对称职会计师应采取‘优薪’政策,而对有不洁行为者应吊销资格、从严惩处。财政经费来源可通过开设‘会计信息税’征集。将现行会计师事务所直接向‘客户’收费改为财政统一向会计信息使用人(各类企业、股市投资人)收费,事务所经费拨付、管理考核同上。”
(四)严格处理政府监督人员的违纪问题
期望相关部门应加强审计纪律教育,对于违法乱纪者,应给予严格纪律处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解决。
不良的执业环境,对产生虚假会计信息的影响是直接的,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应引起高度重视,开展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论证可行的方法对策,改革不良管理体制,建立全新的会计执业环境,杜绝虚假会计信息的产生,防止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损。
(作者单位:长春税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