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1979年《地方组织法》赋予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力,我国的地方立法工作积累了很多的有益经验。本文以湖北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为样本,在统计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成立以来(第五届至第十一届)的立法数据的基础上对其进行研究分析,努力探索地方立法工作的经验、问题与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