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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规〔2018〕62号)文件要求,推进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小经营核准程序实施“告知承诺制”,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