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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治理”既是我国犯罪学研究的突出特点,也是我国预防和惩治犯罪工作的指导方针。我军在不断总结和深入开展预防犯罪工作的过程中,对“综合治理”赋予了特定的含义,即在部队各级党委和机关的统一领导下,动员和依靠部队各级机关、各级组织和全体指战员的力量,综合运用政治教育、行政管理、后勤保障、法律监督等各种手段治理军人犯罪问题,保证军队的纯洁、巩固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