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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与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在"不平衡和不充分"问题中,最重要的是"发展不平衡"问题。作为一种应对方式,财税法的社会利益本位性质和社会经济发展的调控性决定了财税法具有能够促进社会的平衡发展的功能。财税法衡平发展的内涵可以从税收公平、财政转移支付和创新驱动三个维度进行展开。税法收定、预算公开和创新激励财税政策法治化等都促进了财税法衡平发展的功能。财税法的衡平发展功能是对不平衡、不充分发展问题的动态反应,统一于促进社会均衡发展和人民共享发展成果的宏伟目标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