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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阐述了少数人诉讼语言权保障的现状,分析了各国少数人诉讼语言权保障的借鉴,探讨了我国的新措施。要加大对少数民族法官的培训力度,尤其是加强对少数民族法官的双语培训,尽快培养一批适应少数民族地区审判工作需要的双语法官。就内蒙古地区而言,要由通晓蒙、汉两种语言的法官一即双语法官,组成合议庭来进行审判,这也是我国当前实现双语司法的主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