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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整顿和规范农村药品市场秩序,2003年6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了《关于开展加强农村药品监督促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并确定北京市、江西省、陕西省和四川成都市为试点地区。随后,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了《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加强农村药品监督促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了检查江西省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和药品供应网络建设(本文简称“两网”建设)的试点工作情况,对江西省宜春市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情况进行了调查和评估。现将调查与评估结果报道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