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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民营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对国民经济的贡献日益增强,其权益保护问题也日渐突出,影响其可持续发展,因而受到政府关注。迄今我国仍有许多人没把民营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营企业主因此处于双重角色,与普通公民相比是改革开放的受益者,是“先富起来”人,拥有相对显赫的社会地位和优越的物质条件,但是与国有企业、外资企业相比,其赖以生存的资本、人才、信息、技术、土地等生产要素不能完全按市场经济资源配置的原则配置,又明显处于弱势地位,合法权益不时受到侵犯。其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维护和保障的原因既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