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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是基础性行业、社会公共事业,基于我国目前社会经济发展所处的工业化中后期阶段,决定了电力要适度超前发展。同时,电力行业作为技术密集型、人才密集型行业,对人才的知识、技能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目前电力企业的员工大致可分为管理、专业技术、技能和其他四大类,在这四类人群中,技能人才在各企业中都占有绝对的比重,是企业人才队伍中的一支重要力量。技能竞赛作为提升员工技能水平,选拔和培养高技能人才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得到了行业的高度重视。
自2000年举办全国电力行业变电站值班员技能竞赛以来,至今电力行业已成功举办了八届国家级全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多年来,全行业秉承着“高度重视”和“大力投入”的优良传统,在各层面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考核、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培养了一大批素质优良、技艺精湛的技能人才队伍。
专题回顾:第八届全国电力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是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后首次由供电企业承办的发电企业相关的职业竞赛,延续了电力行业职业技能人才培训、评价工作的完整性和连续性。大赛设置了继电保护工(发电企业)、高压线路带电检修工(供电企业500kV输电线路)2个竞赛工种。竞赛的比赛项目体现了技术、设备的发展要求,突出了技术技能含量;设备选择突出先进性、发展性等特点;考核标准体现科学适用、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实操等原则,确保了竞赛质量和考核水平。
继电保护工决赛中38支代表队的76名选手参加了竞技;高压线路带电检修工决赛有26支代表队共208名选手参加了比赛,参赛单位基本涵盖了运行管理500kV输电线路的电网企业。最终大赛评选出2个职业工种的“电力行业技术能手”和“电力行业优秀技能选手”各40名,并对团体和优秀组织单位进行了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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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评选表彰制度
为加速培养大批具有优秀品质和高超技艺的技术工人,引导广大工人钻研技术业务,走岗位成才之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劳动部)从1995年开始,会同46个行业主管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了“中华技能大奖”(以下简称“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以下简称“能手”)评选表彰制度。每年(1998年后改为两年一次)在全国范围内评选表彰10名“大奖”获得者、100名“能手”和10家“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获奖单位。从2004年起,为贯彻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速推进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将“大奖”获得者增至20名,“能手”获得者增至200名,同年对55家单位授予“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从2006年起,为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精神,将“能手”获得者增至300名,对100家单位授予“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这一制度的实行,对促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事业的发展,开发劳动者职业技能,提高劳动者素质,对在全社会营造尊重技能、尊重技能人才的社会氛围,都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大奖”和“能手”的表彰和奖励是我国政府对技术工人技术、技能水平的最高奖励,其获奖人员经过国家和省〈行业)两级评审产生,是本行业、本工种最高技术水平的突出代表。“能手”候选人从省〈行业)级技术能手中推荐;“大奖”候选人从“能手”获得者中推荐。“能手”除评选产生外,还可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从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获奖者中产生。
自2000年举办全国电力行业变电站值班员技能竞赛以来,至今电力行业已成功举办了八届国家级全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多年来,全行业秉承着“高度重视”和“大力投入”的优良传统,在各层面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考核、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培养了一大批素质优良、技艺精湛的技能人才队伍。
专题回顾:第八届全国电力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是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后首次由供电企业承办的发电企业相关的职业竞赛,延续了电力行业职业技能人才培训、评价工作的完整性和连续性。大赛设置了继电保护工(发电企业)、高压线路带电检修工(供电企业500kV输电线路)2个竞赛工种。竞赛的比赛项目体现了技术、设备的发展要求,突出了技术技能含量;设备选择突出先进性、发展性等特点;考核标准体现科学适用、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实操等原则,确保了竞赛质量和考核水平。
继电保护工决赛中38支代表队的76名选手参加了竞技;高压线路带电检修工决赛有26支代表队共208名选手参加了比赛,参赛单位基本涵盖了运行管理500kV输电线路的电网企业。最终大赛评选出2个职业工种的“电力行业技术能手”和“电力行业优秀技能选手”各40名,并对团体和优秀组织单位进行了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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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评选表彰制度
为加速培养大批具有优秀品质和高超技艺的技术工人,引导广大工人钻研技术业务,走岗位成才之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劳动部)从1995年开始,会同46个行业主管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了“中华技能大奖”(以下简称“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以下简称“能手”)评选表彰制度。每年(1998年后改为两年一次)在全国范围内评选表彰10名“大奖”获得者、100名“能手”和10家“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获奖单位。从2004年起,为贯彻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速推进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将“大奖”获得者增至20名,“能手”获得者增至200名,同年对55家单位授予“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从2006年起,为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精神,将“能手”获得者增至300名,对100家单位授予“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这一制度的实行,对促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事业的发展,开发劳动者职业技能,提高劳动者素质,对在全社会营造尊重技能、尊重技能人才的社会氛围,都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大奖”和“能手”的表彰和奖励是我国政府对技术工人技术、技能水平的最高奖励,其获奖人员经过国家和省〈行业)两级评审产生,是本行业、本工种最高技术水平的突出代表。“能手”候选人从省〈行业)级技术能手中推荐;“大奖”候选人从“能手”获得者中推荐。“能手”除评选产生外,还可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从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获奖者中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