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讹人老太捐款:以德报怨还是助纣为虐?

来源 :中华儿女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freeman110_wh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日,安徽舒城县初三女生小何骑电动车上学时,见一老太摔倒忙上前搀扶,不料老人一口咬定是小何撞了她,交警反复勘查,终还小何清白。4月21日,老人伤愈出院时,善良的小何不计前嫌,带着家人向这位经济困难的老人捐款千元,此举在当地传为佳话。(4月23日中安在线)
  助人为乐却被反咬一口,不仅不计前嫌,而且还给诬赖自己的人捐款,更何况自己家里也不富裕,这是怎样的一种精神?正常而言,这起“讹人事件”水落石出后,讹人的老太太应该受到道德的谴责和经济方面的惩罚,结果呢,被讹的初三女生和家人不但没有追究她的责任反而主动捐款帮助她,“讹人者”反而“获益”了。这样的结果未免让一些人不理解,也让一些嫉恶如仇者心理上极度不平衡。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有人说这是以德报怨,小姑娘的行为值得赞赏;有人却不以为然——小姑娘还是太年轻太幼稚,此等行为简直是助纣为虐,某些老人今后会更加有恃无恐了,一些网民在门户网站上的诸多带埋怨话语的跟贴、“吐槽”足以说明。
  一事面前,是非对错远比道德评判重要得多。先说老人,在神志清醒的情况下诬赖前来扶自己的恩人,还一口咬定,直到交警澄清事实后才不再纠缠,可谓错得一塌糊涂、一骑绝尘;再说女孩,勇敢地去帮扶摔倒老人没什么错,洗刷冤屈后给老人捐款更没什么错,甚至可以说对得都让人难以理解了。既然对错如此分明,就当赏罚分明,让作恶者受到惩罚,使行善者得到褒奖。然而,现实的情况却总是不尽人意,行善者自然可以收获美誉和奖励,作恶者却几乎从未受到任何实质性的惩罚,就因为他是个受伤的老人,看起来很弱势吗?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老幼。《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行为,可以单处或并处拘留和罚款。行为特别严重的,甚至可以构成敲诈勒索罪。也许正是在“扶不扶”案件中总是考虑到老人的弱势地位,执法者才会总是倾向于让被诬告者自证清白,而在事后又一次又一次地让诬告者逃脱了应有的惩罚。不知道有多少诬告者是受到了这种纵容的鼓励,甚至将其当成了零成本的第一选择,但长此以往,助人者的恐慌也只会有增无减——做好事风险极大,做坏事却几无风险、甚至可能有意外收获。
  罪恶不被及时惩戒,正义就难以彰显,甚至还可能让美德都变了味儿。在作恶者屡屡逃脱制裁的背景下,宽容几乎没有存在的价值,所以很多人并不觉得以德报怨是值得效仿的佳话,反倒觉得如此姑息养奸只会纵容身边的罪恶越来越多。反之,如果赏罚总是能紧随真相之后,如果小女孩是在诬告者受到惩罚之后为其捐款,获得的评价自然不同。
  真相和正义是宽恕的前提。小女孩无疑是善良的,但当下却很难去宣扬这种美德,号召人们都向她看齐。这位诬告他人反蒙羞的老人,或许有她的难言之隐,也并非永远不可原谅。公众更关心的其实是自己,是我们身边的人和事——明天会更好吗?怎样能让好人越来越多,坏人无地自容?
  责任编辑 华南
其他文献
5月12日上午9时许,江苏省滨海县人武部战备值班室出现了非常感人的一幕:该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永华村村民陈德飞、邱冬梅夫妇来到值班室,将一面写有“舍己救人献爱心,见义勇为显真情”的鲜红锦旗,送给正在执行战备值班任务的后勤科长孙永军,夫妻俩连声道谢,感谢孙永军的救命之恩……  这是怎么一回事呢?原来,5月10日下午4时许,孙永军带着家人到现代农业产业园区“万鸟天堂”游玩,返回途中,突然听到不远处传来急
我接手五年级(2)班才一个星期,这天下课后,我刚走出教室,就听到后面有人喊我,我回头一看,见一个小姑娘从后面追了上来。因为刚带这个班不久,一些学生的名字还对不上号。小姑娘走到我跟前,腼腆地笑着,胖乎乎的脸庞上浮起一缕羞涩的红晕,她仰起脸说道:“李老师,我叫范小青,我想跟您说几句话好吗?”  我伸手将她额前的刘海往旁边捋了捋,说道:“当然可以啦!”不经意的一个动作,一下拉近了范小青和我之间的距离。她
马列著作浩如烟海。有条件的,通读一遍当然很好。没有条件的,选读主要著作,或按专题选读,或按历史时期选读,也不失为切实的学习途径。但不管什么方式,都有一个学习方法、学习态度的问题。我们党历来倡导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这是至关重要的。因为马列主义本身不是教义,而是方法。它提供的不是教条,而是进一步研究的出发点和供这种研究使用的方法。方法是否对头,不仅是事半功倍或事倍功半的问题,而且往往导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