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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他没有得到她。
她离开了他的视线。
她六个月前搬进圣塔莫尼卡的公寓,四十四岁的罗德尼·普尔曼第一眼看见这位10号楼B座的住户就难抵其诱惑。毕竟,男人都心怀梦想,对吧?
普尔曼两年前从得梅因来到洛杉矶,想成为一个制片人。他花了两个月时间在好莱坞到处投递简历,结果却不尽如人意。他最后总结出一条经验:在中西部卖除草剂和工业空调可能获得成功,但是,永远也不可能會敲开有汤姆·凯特、乔治·克鲁尼、詹妮弗·洛佩兹加盟的公司的大门。
虽然屡屡碰壁,但是,执着的普尔曼还是进入了南加州舞动精灵乐团。当然,这里的人比爱荷华州的人多少有点儿浅薄,有时,他觉得自己发展还算顺利。但是,这个地方太容易让人随波逐流了!这真是一方福地,一方乐土——宽敞的公路纵横交织,海滩上弥漫着如丝般的薄雾,脚趾间灌满柔软的沙子,大大小小的电影院随处可见,通宵营业的面条馆令人垂涎,一月份的气候和五月的得梅因一样舒适宜人。
普尔曼耸耸肩,把失败的阴影抛在脑后,在韦斯特伍德的一家连锁书店找了一份助理的工作,过着舒适的生活。
他很知足。
是的,差不多吧,只是爱情生活……
哦。
普尔曼离婚了,他的前妻是他的州立大学同学,这段婚姻维系了十年。离异后,他也曾有过约会,但是,很难在一个严肃的层面上建立关系。大多经人介绍与他相亲的女人,对电影知之甚少,更不用说理解他生活中的真正激情了。她们常会喋喋不休地夸奖自己的孩子,不停地抱怨她们的前夫待她们有多糟糕。和他约会的女人大多喜欢在毫无浪漫情调的盖璞、宾恩等运动休闲品牌购买时装——他这么说也许有点儿刻薄——不过她们都是那种典型的中西部体形。
哦,他也的确遇到过一些妩媚的女人,譬如莎莉·沃恩,她还曾参加2002年爱荷华小姐选美,在众多参选佳丽中获得亚军。只是,两人的关系并无进展。认识她之后,他对未来伴侣的要求更高了。
有句形容洛杉矶的话是怎么说的——这个世上有很多可爱的人儿。她们不只是漂亮,这些女孩儿有内涵,有气质。他常常在书店里的咖啡厅无意中听到她们的谈话,她们坐在那里品着脱脂拿铁咖啡,或议论着政治,或谈论着艺术,话语里充满了睿智、活泼与幽默。就在昨天,他听见两个身穿紧身运动服的二十多岁的女孩儿对为影片《黑狱亡魂》配乐的奇怪乐器各执一词:是扬琴。不对,是手风琴。不对,是——
齐特琴!普尔曼差一点儿喊出声来。但是,他又觉得冒昧打扰有失礼貌(其实是怕说错的那位会颜面尽失,自己也因而失去与她们拍拖的机会)。
你的那套《美女打砖块》DVD当然不包括赚人眼泪的电影,只有《单车失窃记》、《擒凶记》、《波坦金号战舰》、《欲望之翼》、《谍网迷魂》。普尔曼耐心地回复着眼前的美女顾客。
啊,但是,怎么才能泡个妞呢……这的确是个问题。他特别讨厌像“你好,我是罗德。请教小姐芳名”之类的无聊的搭讪。他身体矮墩墩的,行动笨拙,腼腆害羞,做事总是放不开手脚。
他希望在书店的工作能让他有机会认识好莱坞的大腕。为了讨好一个女人,赢得她的芳心,他可以使尽浑身解数。然而,在书店里,他刚一回答一个顾客的问题,她就对他不再有用了。他的那些同事,要么是中年失败者,要么是埋头于自己事业的年轻人——当然,就是全力以赴编写剧本、饰演角色或执导电影。
由于身心疲惫,普尔曼放弃了追求浪漫的想法。
直到,10号楼B座的住户搬了进来。
她名叫泰米·哈德逊——他第二天上午向别人打听了她的名字——比他在艾维或比弗利威尔希尔酒店见到的美丽年轻的姑娘年纪大一些。普尔曼觉得她的年纪在三十三或三十四岁之间,这个年龄对他来说刚好合适。她非常漂亮,长长的头发,乌黑浓密,经常扎成马尾辫,或挽成俏皮的发髻。她身材高挑,身着一套黑黄相间的斯潘德克斯弹性面料跑步装,苗条健美的身材展露无遗。她每天坚持跑步,有时,他早上去开书店门时,会看见她站在后院,在雾色中,迎着习习凉风,练习空手道。
泰米十分热爱生活,这也是他喜欢她的原因之一。他听人说她经常去旅行,而且在巴哈半岛有处房产,经常到那里去度周末。她有时会骑着一辆鲜红色的黄蜂牌小型摩托车,这总使他想起《罗马假日》中的奥黛丽·赫本。她的汽车是辆老旧的名爵,她驾驶着它飞速行驶,享受着风驰电掣的快感。
他几乎每天都能看见她手提公文包走出公寓,却并不感到惊奇,当然,她应该是在拍电影。她俏丽娇柔的脸庞极富表现力,应该是一个优秀的演员。他不禁自问,他看过她拍的片子吗?应该还没有罗德尼·普尔曼错过的电影呢。
他觉得他们可以出去幽会,他们之间一定会发生什么事情。是的,完全有这种可能。他长得可不算丑。当然,胆子也够肥的,大多成功的商人都有这个特质;如果你魅力十足,能够互补,女人是不会介意的。他生得一头棕色的头发,还有一副双下巴。他不吸烟,只是有节制地喝点儿葡萄酒。他总喜欢吃饭时付钱请客。
可是,像往常一样,他心中立刻充满迟疑。一个腼腆的人遇见她时,怎么可能走上前去主动搭讪呢?他心里十分清楚,一旦错过了机会,就不可能重新来过,至少在漂亮的泰米这里行不通。
所以,几个月以来,普尔曼只是远远地仰慕她,欣赏她,寻找机会打破僵局,但前提是自己不会出丑。
而后,在一个清凉的夜晚,好运降临了。
那天晚上七点左右,普尔曼凭窗而立,眺望庭院,他发觉泰米卧室旁甬道一侧的灌木丛中有动静。过了一会儿,那个东西又动了一下,这次,他看到一束微弱光线,好像是玻璃的反光。
普尔曼关掉电灯,拉下百叶窗,而后,跪在那里向外窥视。他看到一个男人蹲伏在灌木丛中,好像正在凝望着泰米家的窗户。他穿着一件公寓园艺工人的灰色制服。普尔曼站起身,走到卧室,在这里,他可以看清庭院里发生的一切。是的,毫无疑问,这个瘦骨嶙峋的年轻人手里拿着一个小型望远镜,正在偷窥泰米。该死的窥淫狂!
她离开了他的视线。
她六个月前搬进圣塔莫尼卡的公寓,四十四岁的罗德尼·普尔曼第一眼看见这位10号楼B座的住户就难抵其诱惑。毕竟,男人都心怀梦想,对吧?

普尔曼两年前从得梅因来到洛杉矶,想成为一个制片人。他花了两个月时间在好莱坞到处投递简历,结果却不尽如人意。他最后总结出一条经验:在中西部卖除草剂和工业空调可能获得成功,但是,永远也不可能會敲开有汤姆·凯特、乔治·克鲁尼、詹妮弗·洛佩兹加盟的公司的大门。
虽然屡屡碰壁,但是,执着的普尔曼还是进入了南加州舞动精灵乐团。当然,这里的人比爱荷华州的人多少有点儿浅薄,有时,他觉得自己发展还算顺利。但是,这个地方太容易让人随波逐流了!这真是一方福地,一方乐土——宽敞的公路纵横交织,海滩上弥漫着如丝般的薄雾,脚趾间灌满柔软的沙子,大大小小的电影院随处可见,通宵营业的面条馆令人垂涎,一月份的气候和五月的得梅因一样舒适宜人。
普尔曼耸耸肩,把失败的阴影抛在脑后,在韦斯特伍德的一家连锁书店找了一份助理的工作,过着舒适的生活。
他很知足。
是的,差不多吧,只是爱情生活……
哦。
普尔曼离婚了,他的前妻是他的州立大学同学,这段婚姻维系了十年。离异后,他也曾有过约会,但是,很难在一个严肃的层面上建立关系。大多经人介绍与他相亲的女人,对电影知之甚少,更不用说理解他生活中的真正激情了。她们常会喋喋不休地夸奖自己的孩子,不停地抱怨她们的前夫待她们有多糟糕。和他约会的女人大多喜欢在毫无浪漫情调的盖璞、宾恩等运动休闲品牌购买时装——他这么说也许有点儿刻薄——不过她们都是那种典型的中西部体形。
哦,他也的确遇到过一些妩媚的女人,譬如莎莉·沃恩,她还曾参加2002年爱荷华小姐选美,在众多参选佳丽中获得亚军。只是,两人的关系并无进展。认识她之后,他对未来伴侣的要求更高了。
有句形容洛杉矶的话是怎么说的——这个世上有很多可爱的人儿。她们不只是漂亮,这些女孩儿有内涵,有气质。他常常在书店里的咖啡厅无意中听到她们的谈话,她们坐在那里品着脱脂拿铁咖啡,或议论着政治,或谈论着艺术,话语里充满了睿智、活泼与幽默。就在昨天,他听见两个身穿紧身运动服的二十多岁的女孩儿对为影片《黑狱亡魂》配乐的奇怪乐器各执一词:是扬琴。不对,是手风琴。不对,是——
齐特琴!普尔曼差一点儿喊出声来。但是,他又觉得冒昧打扰有失礼貌(其实是怕说错的那位会颜面尽失,自己也因而失去与她们拍拖的机会)。
你的那套《美女打砖块》DVD当然不包括赚人眼泪的电影,只有《单车失窃记》、《擒凶记》、《波坦金号战舰》、《欲望之翼》、《谍网迷魂》。普尔曼耐心地回复着眼前的美女顾客。
啊,但是,怎么才能泡个妞呢……这的确是个问题。他特别讨厌像“你好,我是罗德。请教小姐芳名”之类的无聊的搭讪。他身体矮墩墩的,行动笨拙,腼腆害羞,做事总是放不开手脚。
他希望在书店的工作能让他有机会认识好莱坞的大腕。为了讨好一个女人,赢得她的芳心,他可以使尽浑身解数。然而,在书店里,他刚一回答一个顾客的问题,她就对他不再有用了。他的那些同事,要么是中年失败者,要么是埋头于自己事业的年轻人——当然,就是全力以赴编写剧本、饰演角色或执导电影。
由于身心疲惫,普尔曼放弃了追求浪漫的想法。
直到,10号楼B座的住户搬了进来。
她名叫泰米·哈德逊——他第二天上午向别人打听了她的名字——比他在艾维或比弗利威尔希尔酒店见到的美丽年轻的姑娘年纪大一些。普尔曼觉得她的年纪在三十三或三十四岁之间,这个年龄对他来说刚好合适。她非常漂亮,长长的头发,乌黑浓密,经常扎成马尾辫,或挽成俏皮的发髻。她身材高挑,身着一套黑黄相间的斯潘德克斯弹性面料跑步装,苗条健美的身材展露无遗。她每天坚持跑步,有时,他早上去开书店门时,会看见她站在后院,在雾色中,迎着习习凉风,练习空手道。
泰米十分热爱生活,这也是他喜欢她的原因之一。他听人说她经常去旅行,而且在巴哈半岛有处房产,经常到那里去度周末。她有时会骑着一辆鲜红色的黄蜂牌小型摩托车,这总使他想起《罗马假日》中的奥黛丽·赫本。她的汽车是辆老旧的名爵,她驾驶着它飞速行驶,享受着风驰电掣的快感。
他几乎每天都能看见她手提公文包走出公寓,却并不感到惊奇,当然,她应该是在拍电影。她俏丽娇柔的脸庞极富表现力,应该是一个优秀的演员。他不禁自问,他看过她拍的片子吗?应该还没有罗德尼·普尔曼错过的电影呢。
他觉得他们可以出去幽会,他们之间一定会发生什么事情。是的,完全有这种可能。他长得可不算丑。当然,胆子也够肥的,大多成功的商人都有这个特质;如果你魅力十足,能够互补,女人是不会介意的。他生得一头棕色的头发,还有一副双下巴。他不吸烟,只是有节制地喝点儿葡萄酒。他总喜欢吃饭时付钱请客。
可是,像往常一样,他心中立刻充满迟疑。一个腼腆的人遇见她时,怎么可能走上前去主动搭讪呢?他心里十分清楚,一旦错过了机会,就不可能重新来过,至少在漂亮的泰米这里行不通。
所以,几个月以来,普尔曼只是远远地仰慕她,欣赏她,寻找机会打破僵局,但前提是自己不会出丑。
而后,在一个清凉的夜晚,好运降临了。
那天晚上七点左右,普尔曼凭窗而立,眺望庭院,他发觉泰米卧室旁甬道一侧的灌木丛中有动静。过了一会儿,那个东西又动了一下,这次,他看到一束微弱光线,好像是玻璃的反光。
普尔曼关掉电灯,拉下百叶窗,而后,跪在那里向外窥视。他看到一个男人蹲伏在灌木丛中,好像正在凝望着泰米家的窗户。他穿着一件公寓园艺工人的灰色制服。普尔曼站起身,走到卧室,在这里,他可以看清庭院里发生的一切。是的,毫无疑问,这个瘦骨嶙峋的年轻人手里拿着一个小型望远镜,正在偷窥泰米。该死的窥淫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