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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多头监管模式,是指机构监管或功能监管模式下,由多个监管机构组成的监管体系,并分别指定专门的监管机构对不同的金融行业或金融产品实施监管,其他监管者不得越权监管。目前,实行多头监管模式的国家包括美国、法国、意大利和中国。其中,美国的多头监管模式尤为复杂,它是一种“双重多头”的分业监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