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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文章分析了财产性收入的概念及在构建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广大职工在通过劳动获得收益的同时,通过财产获得另外一份收益,真正实现共建共享,公平公正的意义。对美国等西方企业职工持股制度的发展与主要理论和我国在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的企业职工持股制度的发展与主要理论进行了分析,这些理论对推动我国中小企业员工“财产性收入”提供了重要理论依据。
关键词:财产性收入 职工持股制度 国民收入倍增计划
中图分类号:F01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0)10-008-02
一、拥有“财产性收入”及其重大战略意义
为了实现20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十七大首次提出“财产性收入”这一概念,而且提出“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体拥有财产性收入”的要求。居民财产性收入的提升,是未来中国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和中国人的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
所谓财产性收入,是指城乡居民家庭除劳动获取工薪收入外,还拥有动产、不动产所获得的收入。它包括出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如利息、租金、专利收入等,以及财产营运所获得的红利、财产增值收益等。所谓“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体拥有财产性收入”,就给广大劳动群众广开财路,开辟了除了劳动工薪收入外,还拥有通过营运自己所拥有的财产来获取收入的多种渠道。当前我国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以工资性收入为主,财产性收入仅占2%左右。
要让更多群体拥有财产性收入,必须创造条件,最重要的措施就是发展各种要素市场,特别是资本市场,充分发挥股份制及各种机构投资者的作用,推进财产性收入大众化。所谓“财产性收入大众化”,就是让越来越多的群众直接地或间接地进入资本市场,进入门槛要低,风险要低,进入者才多,让越来越多的群众通过拥有财产性收入来分享经济发展和经济政策的成果。特别是在中小企业改革过程中,探讨职工持股制度等股权激励惠及更多普通职工的办法、机制,在构建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广大职工在通过劳动获得收益的同时,通过财产获得另外一份收益,真正实现共建共享,公平公正,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二、美国等西方企业职工持股制度的发展与主要理论
(一)美国等西方国家企业职工持股制度的发展
上世纪50~60年代,美国等西方国家的许多企业纷纷推行“职工持股计划”及大规模发行小额股票,许多家庭都持有股票。于是媒体大肆宣扬什么在美国人人都持有股票而成了“资本家”,美国资本主义已变成“人民资本主义”。1956年在美国华盛顿火车站举办了一次规模盛大的“人民资本主义展览会”,当时艾森豪威尔总统还亲临展览会发表讲演。1958年阿德勒和克尔索两人合作出版了《资本家宣言》,大肆宣扬人人都是资本家的“人民资本主义”。
这项计划一般带有福利性质,有的是企业每年以奖金形式赠送给本企业的每名职工,有的以低于市场价格将企业的一部分股票售给职工,这些赠给或售给职工的股份都记在职工个人账户名下。同时,政府还对赠给或低价售给职工的企业股份资本给予税收优惠,以鼓励企业推行这项计划。这样,职工除了工资之外,还有资本收入或财产性收入。这项计划,对职工来讲,增加了一笔工资外的福利性收入;对企业来讲可以通过该计划用企业股份将企业职工紧密地与企业利害融为一体,把职工从一般劳资关系的对立方变成企业的“利益攸关者”(stake holder)。
(二)西方企业职工持股制度的主要理论
国外关于企业职工持股制度的理论研究主要集中在美国,始于20世纪30~40年代。它是在批判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首先在这一领域进行理论研究并提出实施方案的是金融家路易斯·凯尔索,他提出的“双因素经济论”的主张得到了美国政界的支持,并以立法形式推动了这一理论主张的实施。因此,70年代以后,企业职工持股计划得到了广泛的推广。80年代,马丁·魏茨曼从分配角度提出了“分享经济论”;90年代,人们又从经济民主化的角度出发提出了“经济民主论”和“专门投资论”的思想。这些理论为美国职工持股计划的发展及其对各国的影响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1.双因素经济论。双因素经济论的思想火花最早产生于20世纪40年代。该理论是其创始人路易斯·凯尔索在对资本主义社会30年代经济大萧条洞察和分析并提出“充分就业的谬论”思想的基础上,逐步完善和发展起来的。该理論最早发表于1958年他与哲学家阿德勒合著的《资本主义宣言》中,成熟于90年代初,代表作《民主与经济力量》——通过双因素开展雇员持股计划革命。
路易斯·凯尔索认为,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是失败的,但是西方现行的自由市场经济模式也不是一种成功的模式。尽管现行资本主义制度曾经创造出了经济的奇迹,但它却不能创造出经济的公平,它不仅没有消除贫困且使其有扩大的趋势。而企图通过税收和再分配的手段达到体现社会公平、消除贫困的目的并不成功。而且由于在后工业社会里,劳动的作用越来越少,而资本的作用越来越大,由劳动创造财富的单因素经济时代已经过去,而资本和劳动共同创造财富的双因素时代正在到来。
为此,凯尔索认为,必须建立一种民主的市场经济制度。要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建立起使资本主义所有权分散化的新机制,以便使所有人既能分享从劳动中获得的收入,同时也分享从资本中获得的收入。真正实现亚里斯多德所预见的那样“普遍的资本所有权并非一种选择而是一种必需”。具体的方案就是运用雇员持股计划、资本信贷手段“为占大多数生来没有资本的人,打开一条获取资本所有权的道路”。这样,它能够在不剥夺、不侵犯原财产所有者利益的前提下,实现财富的重新分配,解放新的资本来源,提高劳动生产率,真正实现民主的资本主义。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凯尔索计划了一套详细方案,即雇员持股计划。
2.经济民主论。经济民主论是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大卫·P·艾勒曼于90年代初在《The Democratic Corporation》一书中提出的一种经济主张。他认为“人人拥有与生俱来的不可让渡的享有自己劳动果实的权利和民主自决权利”。但是资本主义忽视了这些权利,使企业成了一种雇佣关系,因为雇佣关系否认了上述权利,因此资本主义不是一种理想的经济模式。而“国家社会主义也没有废除雇佣关系,它只是在公有优越的名义下,用工人雇佣制代替私有制的雇佣制。因此也不是一种理想的经济模式。为此,他提出了第三种方式的社会经济制度——经济民主制度,即建立在私有财产中民主和正义基础上的市场经济来替代现行的资本主义经济和国家社会主义经济。这种经济的基础为民主的公司制或以劳动为基础的民主公司。在公司里,‘雇佣关系’被成员关系所替代,”人们共同占有劳动的正面和负面成果。民主公司的表现形式是一种混合型的民主公司。即西班牙蒙德拉贡式职工合作社和美国职工持股计划中最有价值的思想结合的产物,而它的基本特征是民主公司应赋予工人选举权和剩余索偿权。这是一种成员权利,是不可让渡的。它是与传统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公司完全不同的一种公司形式,它是实现经济民主制度的有效形式。
3.专门投资理论。专门投资理论是美国布鲁金斯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玛格丽特·M·布莱尔博士于90年代中期提出的一种理论主张。该理论从投资者和公司治理结构关系的角度出发,认为传统的经济观点中,认为股东是公司的唯一投资人,承担了公司全部风险,公司管理人员和员工是股东雇来的专门为管理股东资产并为之创造最大利益而服务的观点是错误的。她认为,公司不是一种实物资产的集合,而是一种法律框架结构。股东并不是唯一的投资者,供应商、顾客尤其是企业雇员也都提供了特殊的投资,同时也与股东一样承担着同样的风险。所以他们应该获得相应的报酬。针对“雇员”这一特殊的专门人力资本投资群体,他认为其在公司的财富创造中是非常重要的,因为长期在同一公司工作的职工会积累重要的专门技能。这些技能使职工具有更高的生产力,他们是企业的特型人力资本,对公司更有价值,但同时其承担的风险就越大。这些专门知识和技能在相关行业和企业中尤其是在知识经济时代,在财富的创造中可能是至关重要的。但是如果我们仍然对这些“企业特型人力资本”的投资不当作创造财富的一部分,损害了他们应得到的利益,整个社会将丧失掉雇员投资于企业特型人力资本带来的潜在收益。因此,必须保护和激励人力资本的投资热情,这就必须提供一种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即能清楚地洞察和确保雇员投资得到尊重和回报,培育和提高人力资本回报的制度安排。而职工持股制度作为一种制度安排能起到这种作用。
4.分享经济论。分享经济理论是由马丁·魏茨曼在其1984年出版的《分享经济论》一书中针对解决当时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经济滞胀问题提出的一种经济主张。马丁·魏茨曼从分配领域出发把雇员的报酬制度分为工资制度和分享制度两种模式,并认为资本主义经济出现滞胀局面的根源在于其现有的工资制度不合理,势必造成普遍的失业。由于资本主义制度的高福利政策结果使“高失业和高通货膨胀日益紧密地缠绕在一起”。
为此他认为,当务之急是“通过改变劳动报酬的性质来触及现代资本主义经济运行的方式”。即采用分享经济这种天然武器来直接对付滞胀即把“工人的工资与某种能够恰当反映厂商经营的指数相联系”。这样工人和资本家在工资谈判中,确定的不再是具体的工资额,而是“确定在企业未来的收益中的分享比率,这种分享制度”不仅保存了分散决策的固有的灵活性优点,而且它可能成为失业和通货膨胀的天然死敌。要从现行的工资制度转向分享制度“如果僅仅一个企业单独从工资制度转向同等的分享制度,这个企业的产量和就业量会增加,价格和人均收入会降低,每个工人的报酬也会减少”因而是行不通的。所以必须是全部或相当多数的企业转为分享制度,经济会产生平衡的扩张效应。其次政府必须帮助企业,成立专门机构,制定分享制度的标准,并在税收上给予优惠。具体地说“雇员股份所有制”(ESOP)是实施分享制度的有效途径。
三、我国企业职工持股制度的发展与主要理论
(一)我国国有企业职工持股制度的发展
我国的职工持股是伴随着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而产生的。在企业改革的初期,国内学者借鉴国外实行雇员持股计划的经验,初步提出了中国建立职工持股制度的设想。当时的出发点是根据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性质和现实,通过职工个人持股可以实现在公有制基础上的生产资料与劳动者的直接结合,从而真正体现劳动者的所有权。80年代中期,一些企业开始进行职工持股的试点。到90年代,随着股份合作制的兴起,职工持股逐渐试行于国有中小企业和许多非国有企业。其中,非国有企业产生了显著的经济绩效,这又反过来促进和激励了国有企业的职工持股实践。1992年、1993年分别出台的《股份制企业试点办法》和《公司法》,对职工持股作出了相应的规定。1993年,鉴于职工持股试点中出现的许多不规范的做法和产生的不良影响,政府暂时冻结了企业内部职工股票,同时采取适当措施进行规范。但各地根据实践的需要,并没有停止职工持股的操作,全国各地都制定了职工持股的办法,并积极推动了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革。
随着这一制度的不断发展完善,采取这一制度安排的目的性由初始的纯激励因素考虑变得越来越丰富,涌现出了各种各样的操作模式,其发展态势极其迅猛,受到了企业界特别是中小国有企业和理论界的高度重视。目前,实行职工持股的地区、企业及设计的职工人数、资金量已有相当规模。职工持股已成为实践中企业所普遍推行的一种产权方式。
(二)我国企业职工持股制度的主要理论
我国企业职工持股制度的理论研究始于改革开放之初,受西方经济理论、思想及美国职工持股计划实践的启示,在充分认识高度集中计划经济制度下的企业管理模式存在的种种弊端的情况下开始。最早在这领域里进行系统研究和探索的当属著名经济学家蒋一苇先生。他在改革开放初期就提出了企业职工主体论的理论主张。这一理论一直影响着我国企业改革的理论研究和实践。
同时还有许多经济学家和管理专家从不同的角度关注着当时在我国企业改革中出现的带有企业职工持股因素的实践,并进行了理论上的探讨。但当时更多地是集中在所有制的实现形式问题上。这也是整个80年代企业改革中理论争论的焦点。
进入90年代,随着改革的深化,我国市场化因素的加强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提出,关注劳动者对财产的所有权、强调人力资本在价值创造中的重要作用和企业制度创新等,是这一时期在企业职工持股理论研究方面的特点。
1.“个人所有制重建说”。该说将《资本论》中的“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理解成“公有制加个人所有制”,建议经过股份制改造,将国家直接拥有生产资料所有权的形式转变为直接拥有企业大部分股权、职工也可持有部分国有股权的双层股权结构。
2.“激励模式说”。公司组织论者强调组织机构激励员工对于开发组织潜力的重要意义。员工持股的激励作用表现在:将职工从原来单纯的劳动力供给者变成一定意义上的企业所有者,使其对企业利益的认同感增强,从而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最终提高企业绩效。这种学说与中国儒家“无恒产”则“无恒心”的理念相暗合,与“耕者有其田”、“劳者有其股”的社会理想相辉映。
3.“分配均衡说”。认为按劳分配中的“劳”是指人们在企业生产中的重复劳动,这在劳动密集型企业中作用尤为突出;在资本密集型企业中,保护非人力资本所有者的权益则是管理者的首要工作;在知识密集型企业里,知识资本的作用显得至关重要。员工持股作为企业分配制度的实现方式,应当处理好按劳、按资和按知三种分配的均衡问题。
[本文获上海市教委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编号:03HS23]
参考文献:
1.[美]路易斯·凯尔萨,帕特里西亚·凯尔萨著.赵曙明译.民主与经济力量——通过双因素经济开展雇员持股计划革命[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6
2.黄范章.让财产性收入大众化[N].中国经济时报,2008.02.19
3.施罗德.关于提高居民财产性收入的思考[J/OL].funds.hexun.com2010.04.13
4.王斌.企业职工持股制度国际比较[M].经济管理出版社,2000
(作者单位: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上海 200235)
(责编:贾伟)
关键词:财产性收入 职工持股制度 国民收入倍增计划
中图分类号:F01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0)10-008-02
一、拥有“财产性收入”及其重大战略意义
为了实现20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十七大首次提出“财产性收入”这一概念,而且提出“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体拥有财产性收入”的要求。居民财产性收入的提升,是未来中国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和中国人的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
所谓财产性收入,是指城乡居民家庭除劳动获取工薪收入外,还拥有动产、不动产所获得的收入。它包括出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如利息、租金、专利收入等,以及财产营运所获得的红利、财产增值收益等。所谓“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体拥有财产性收入”,就给广大劳动群众广开财路,开辟了除了劳动工薪收入外,还拥有通过营运自己所拥有的财产来获取收入的多种渠道。当前我国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以工资性收入为主,财产性收入仅占2%左右。
要让更多群体拥有财产性收入,必须创造条件,最重要的措施就是发展各种要素市场,特别是资本市场,充分发挥股份制及各种机构投资者的作用,推进财产性收入大众化。所谓“财产性收入大众化”,就是让越来越多的群众直接地或间接地进入资本市场,进入门槛要低,风险要低,进入者才多,让越来越多的群众通过拥有财产性收入来分享经济发展和经济政策的成果。特别是在中小企业改革过程中,探讨职工持股制度等股权激励惠及更多普通职工的办法、机制,在构建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广大职工在通过劳动获得收益的同时,通过财产获得另外一份收益,真正实现共建共享,公平公正,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二、美国等西方企业职工持股制度的发展与主要理论
(一)美国等西方国家企业职工持股制度的发展
上世纪50~60年代,美国等西方国家的许多企业纷纷推行“职工持股计划”及大规模发行小额股票,许多家庭都持有股票。于是媒体大肆宣扬什么在美国人人都持有股票而成了“资本家”,美国资本主义已变成“人民资本主义”。1956年在美国华盛顿火车站举办了一次规模盛大的“人民资本主义展览会”,当时艾森豪威尔总统还亲临展览会发表讲演。1958年阿德勒和克尔索两人合作出版了《资本家宣言》,大肆宣扬人人都是资本家的“人民资本主义”。
这项计划一般带有福利性质,有的是企业每年以奖金形式赠送给本企业的每名职工,有的以低于市场价格将企业的一部分股票售给职工,这些赠给或售给职工的股份都记在职工个人账户名下。同时,政府还对赠给或低价售给职工的企业股份资本给予税收优惠,以鼓励企业推行这项计划。这样,职工除了工资之外,还有资本收入或财产性收入。这项计划,对职工来讲,增加了一笔工资外的福利性收入;对企业来讲可以通过该计划用企业股份将企业职工紧密地与企业利害融为一体,把职工从一般劳资关系的对立方变成企业的“利益攸关者”(stake holder)。
(二)西方企业职工持股制度的主要理论
国外关于企业职工持股制度的理论研究主要集中在美国,始于20世纪30~40年代。它是在批判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首先在这一领域进行理论研究并提出实施方案的是金融家路易斯·凯尔索,他提出的“双因素经济论”的主张得到了美国政界的支持,并以立法形式推动了这一理论主张的实施。因此,70年代以后,企业职工持股计划得到了广泛的推广。80年代,马丁·魏茨曼从分配角度提出了“分享经济论”;90年代,人们又从经济民主化的角度出发提出了“经济民主论”和“专门投资论”的思想。这些理论为美国职工持股计划的发展及其对各国的影响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1.双因素经济论。双因素经济论的思想火花最早产生于20世纪40年代。该理论是其创始人路易斯·凯尔索在对资本主义社会30年代经济大萧条洞察和分析并提出“充分就业的谬论”思想的基础上,逐步完善和发展起来的。该理論最早发表于1958年他与哲学家阿德勒合著的《资本主义宣言》中,成熟于90年代初,代表作《民主与经济力量》——通过双因素开展雇员持股计划革命。
路易斯·凯尔索认为,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是失败的,但是西方现行的自由市场经济模式也不是一种成功的模式。尽管现行资本主义制度曾经创造出了经济的奇迹,但它却不能创造出经济的公平,它不仅没有消除贫困且使其有扩大的趋势。而企图通过税收和再分配的手段达到体现社会公平、消除贫困的目的并不成功。而且由于在后工业社会里,劳动的作用越来越少,而资本的作用越来越大,由劳动创造财富的单因素经济时代已经过去,而资本和劳动共同创造财富的双因素时代正在到来。
为此,凯尔索认为,必须建立一种民主的市场经济制度。要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建立起使资本主义所有权分散化的新机制,以便使所有人既能分享从劳动中获得的收入,同时也分享从资本中获得的收入。真正实现亚里斯多德所预见的那样“普遍的资本所有权并非一种选择而是一种必需”。具体的方案就是运用雇员持股计划、资本信贷手段“为占大多数生来没有资本的人,打开一条获取资本所有权的道路”。这样,它能够在不剥夺、不侵犯原财产所有者利益的前提下,实现财富的重新分配,解放新的资本来源,提高劳动生产率,真正实现民主的资本主义。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凯尔索计划了一套详细方案,即雇员持股计划。
2.经济民主论。经济民主论是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大卫·P·艾勒曼于90年代初在《The Democratic Corporation》一书中提出的一种经济主张。他认为“人人拥有与生俱来的不可让渡的享有自己劳动果实的权利和民主自决权利”。但是资本主义忽视了这些权利,使企业成了一种雇佣关系,因为雇佣关系否认了上述权利,因此资本主义不是一种理想的经济模式。而“国家社会主义也没有废除雇佣关系,它只是在公有优越的名义下,用工人雇佣制代替私有制的雇佣制。因此也不是一种理想的经济模式。为此,他提出了第三种方式的社会经济制度——经济民主制度,即建立在私有财产中民主和正义基础上的市场经济来替代现行的资本主义经济和国家社会主义经济。这种经济的基础为民主的公司制或以劳动为基础的民主公司。在公司里,‘雇佣关系’被成员关系所替代,”人们共同占有劳动的正面和负面成果。民主公司的表现形式是一种混合型的民主公司。即西班牙蒙德拉贡式职工合作社和美国职工持股计划中最有价值的思想结合的产物,而它的基本特征是民主公司应赋予工人选举权和剩余索偿权。这是一种成员权利,是不可让渡的。它是与传统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公司完全不同的一种公司形式,它是实现经济民主制度的有效形式。
3.专门投资理论。专门投资理论是美国布鲁金斯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玛格丽特·M·布莱尔博士于90年代中期提出的一种理论主张。该理论从投资者和公司治理结构关系的角度出发,认为传统的经济观点中,认为股东是公司的唯一投资人,承担了公司全部风险,公司管理人员和员工是股东雇来的专门为管理股东资产并为之创造最大利益而服务的观点是错误的。她认为,公司不是一种实物资产的集合,而是一种法律框架结构。股东并不是唯一的投资者,供应商、顾客尤其是企业雇员也都提供了特殊的投资,同时也与股东一样承担着同样的风险。所以他们应该获得相应的报酬。针对“雇员”这一特殊的专门人力资本投资群体,他认为其在公司的财富创造中是非常重要的,因为长期在同一公司工作的职工会积累重要的专门技能。这些技能使职工具有更高的生产力,他们是企业的特型人力资本,对公司更有价值,但同时其承担的风险就越大。这些专门知识和技能在相关行业和企业中尤其是在知识经济时代,在财富的创造中可能是至关重要的。但是如果我们仍然对这些“企业特型人力资本”的投资不当作创造财富的一部分,损害了他们应得到的利益,整个社会将丧失掉雇员投资于企业特型人力资本带来的潜在收益。因此,必须保护和激励人力资本的投资热情,这就必须提供一种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即能清楚地洞察和确保雇员投资得到尊重和回报,培育和提高人力资本回报的制度安排。而职工持股制度作为一种制度安排能起到这种作用。
4.分享经济论。分享经济理论是由马丁·魏茨曼在其1984年出版的《分享经济论》一书中针对解决当时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经济滞胀问题提出的一种经济主张。马丁·魏茨曼从分配领域出发把雇员的报酬制度分为工资制度和分享制度两种模式,并认为资本主义经济出现滞胀局面的根源在于其现有的工资制度不合理,势必造成普遍的失业。由于资本主义制度的高福利政策结果使“高失业和高通货膨胀日益紧密地缠绕在一起”。
为此他认为,当务之急是“通过改变劳动报酬的性质来触及现代资本主义经济运行的方式”。即采用分享经济这种天然武器来直接对付滞胀即把“工人的工资与某种能够恰当反映厂商经营的指数相联系”。这样工人和资本家在工资谈判中,确定的不再是具体的工资额,而是“确定在企业未来的收益中的分享比率,这种分享制度”不仅保存了分散决策的固有的灵活性优点,而且它可能成为失业和通货膨胀的天然死敌。要从现行的工资制度转向分享制度“如果僅仅一个企业单独从工资制度转向同等的分享制度,这个企业的产量和就业量会增加,价格和人均收入会降低,每个工人的报酬也会减少”因而是行不通的。所以必须是全部或相当多数的企业转为分享制度,经济会产生平衡的扩张效应。其次政府必须帮助企业,成立专门机构,制定分享制度的标准,并在税收上给予优惠。具体地说“雇员股份所有制”(ESOP)是实施分享制度的有效途径。
三、我国企业职工持股制度的发展与主要理论
(一)我国国有企业职工持股制度的发展
我国的职工持股是伴随着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而产生的。在企业改革的初期,国内学者借鉴国外实行雇员持股计划的经验,初步提出了中国建立职工持股制度的设想。当时的出发点是根据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性质和现实,通过职工个人持股可以实现在公有制基础上的生产资料与劳动者的直接结合,从而真正体现劳动者的所有权。80年代中期,一些企业开始进行职工持股的试点。到90年代,随着股份合作制的兴起,职工持股逐渐试行于国有中小企业和许多非国有企业。其中,非国有企业产生了显著的经济绩效,这又反过来促进和激励了国有企业的职工持股实践。1992年、1993年分别出台的《股份制企业试点办法》和《公司法》,对职工持股作出了相应的规定。1993年,鉴于职工持股试点中出现的许多不规范的做法和产生的不良影响,政府暂时冻结了企业内部职工股票,同时采取适当措施进行规范。但各地根据实践的需要,并没有停止职工持股的操作,全国各地都制定了职工持股的办法,并积极推动了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革。
随着这一制度的不断发展完善,采取这一制度安排的目的性由初始的纯激励因素考虑变得越来越丰富,涌现出了各种各样的操作模式,其发展态势极其迅猛,受到了企业界特别是中小国有企业和理论界的高度重视。目前,实行职工持股的地区、企业及设计的职工人数、资金量已有相当规模。职工持股已成为实践中企业所普遍推行的一种产权方式。
(二)我国企业职工持股制度的主要理论
我国企业职工持股制度的理论研究始于改革开放之初,受西方经济理论、思想及美国职工持股计划实践的启示,在充分认识高度集中计划经济制度下的企业管理模式存在的种种弊端的情况下开始。最早在这领域里进行系统研究和探索的当属著名经济学家蒋一苇先生。他在改革开放初期就提出了企业职工主体论的理论主张。这一理论一直影响着我国企业改革的理论研究和实践。
同时还有许多经济学家和管理专家从不同的角度关注着当时在我国企业改革中出现的带有企业职工持股因素的实践,并进行了理论上的探讨。但当时更多地是集中在所有制的实现形式问题上。这也是整个80年代企业改革中理论争论的焦点。
进入90年代,随着改革的深化,我国市场化因素的加强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提出,关注劳动者对财产的所有权、强调人力资本在价值创造中的重要作用和企业制度创新等,是这一时期在企业职工持股理论研究方面的特点。
1.“个人所有制重建说”。该说将《资本论》中的“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理解成“公有制加个人所有制”,建议经过股份制改造,将国家直接拥有生产资料所有权的形式转变为直接拥有企业大部分股权、职工也可持有部分国有股权的双层股权结构。
2.“激励模式说”。公司组织论者强调组织机构激励员工对于开发组织潜力的重要意义。员工持股的激励作用表现在:将职工从原来单纯的劳动力供给者变成一定意义上的企业所有者,使其对企业利益的认同感增强,从而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最终提高企业绩效。这种学说与中国儒家“无恒产”则“无恒心”的理念相暗合,与“耕者有其田”、“劳者有其股”的社会理想相辉映。
3.“分配均衡说”。认为按劳分配中的“劳”是指人们在企业生产中的重复劳动,这在劳动密集型企业中作用尤为突出;在资本密集型企业中,保护非人力资本所有者的权益则是管理者的首要工作;在知识密集型企业里,知识资本的作用显得至关重要。员工持股作为企业分配制度的实现方式,应当处理好按劳、按资和按知三种分配的均衡问题。
[本文获上海市教委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编号:03HS23]
参考文献:
1.[美]路易斯·凯尔萨,帕特里西亚·凯尔萨著.赵曙明译.民主与经济力量——通过双因素经济开展雇员持股计划革命[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6
2.黄范章.让财产性收入大众化[N].中国经济时报,2008.02.19
3.施罗德.关于提高居民财产性收入的思考[J/OL].funds.hexun.com2010.04.13
4.王斌.企业职工持股制度国际比较[M].经济管理出版社,2000
(作者单位: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上海 200235)
(责编:贾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