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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国务院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方案,明确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以下简称营改增).3月24日财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通知》(即财税2016年36号文),这意味着从今年5月1日起,已在我国实行了二十余年的营业税将退出历史舞台,全链条覆盖的增值税将全面替代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