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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日报报道近日,福建省下发了《关于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六条措施的通知》,从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培育、金融支持林业发展、林权抵押贷款风险防控机制完善、重点区位森林资源管护、林下经济科学发展、林业服务体系建设等6个方面,推进林权制度改革持续深化。《通知》提出,从编制森林经营方案、林木采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