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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产品质量安全是重大民生问题,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为推进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建设,根据《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贯彻农牧发【2019】2号“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生猪产地检疫规程》《生猪屠宰检疫规程》和《跨省调运乳用种用动物产地检疫规程》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平湖市畜牧兽医局动物防疫监督所新广分所就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2019年1月16日作了专题布置,在回顾肯定过去所做工作的基础上,鉴于畜产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