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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人对宋元南戏的改编也是对前人作品的接受和再创造。宋元南戏的“明改本”注重“演述干预”,其演述手法比元杂剧进步。明人改本对剧中人“自曝其短”进行了改易,其实质是以“评论干预”寄寓作者的态度,以人物“自报家门”和上下场诗评论人物,以诗的形式评论剧中人物,会通前代诗文来评论剧中人物;改编者注重剧场主体的交流互动,潜换三重演述身份,自由穿梭于“剧情内外”;在中晚明的改本中,人物的角色行当分工逐步细化,因而这些改本强调净末丑的“戏乐”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