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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社会各方面都正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新型社会关系不断出现.新型社会关系下新型法律问题不断出现已成为屡见不鲜的事实,但是在现行法律制度下其中一些问题并未得到很有效地解决.追其根本是由于法律滞后性等原因使某些法律文本的价值体系安排不能很好地适应新型法律问题的价值需求.本文将在此背景下对法的价值体系进行解析,进而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在平衡视域下提出价值体系安排的结构调整建议,以促进我国法治社会建设及社会其他各方面更加协调、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