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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商为获得超额利润,往往利用“量变、价不变”的结算原则采用不平衡报价策略。若招标人不能及时准确识别和防范,必将导致低价中标,高价结算,造成经济损失。由于施工承包合同的形式,招投标双方利益的对立、低价中标的评标方法,决定了不平衡报价将长期存在,并且随着建筑市场竞争愈演愈烈,新的不平衡报价手法也会不断涌现,必须引起招标人的关注和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