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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土地财政"下,地方国有土地出让收支数额庞大,但在实际管理中存在"汇缴户"缴款入库时滞长和入库额不完整,土地出让支出成本性支出和其他支出大、支持农村支出少,未足额提取部分基金等问题。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是配套制度缺位、部门利益作用和地方财权事权不匹配等,因此,建议实行土地出让收入直缴、科学编制土地预算和加强部门间协作与配合等来规范国有土地出让收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