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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农村宅基地制度立法思想落后、权利框架模糊,宅基地因权利被限制而无法实现收益权能,导致宅基地浪费严重、使用效率低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的战略构想。宅基地制度创新应体现城乡公平、区域公平和时际公平,并实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目标。而现有的"限制自由流转、扩大权能"和"自由流转"两个改革思路,都局限于宅基地问题的表层,没有在城乡统筹、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对宅基地制度进行重构,存在着天然的缺陷。"宅基地指标化"模式,以权利替代实物,引进市场化的交易机制,实现宅基地指标在全国范围内的流转,有利于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能在更大程度上体现社会公平,是解决我国宅基地问题的一种较为理想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