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本文用固定时期法对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存量进行了估算,并提出农村剩余劳动力占农村总经济活动人口的比例γ低自然失业率作为转移适宜的标准。研究结果表明,我国从2002年开始这一比例持续下降,但是始终保持在较高的水平,2008年底为29.04%,离10%适宜的标准相差甚远,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的压力较大。
关键词:固定时期法;剩余劳动力转移;适宜度;比例;自然失业率
中图分类号:F330 文獻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117(2012)03-0094-02
关键词:固定时期法;剩余劳动力转移;适宜度;比例;自然失业率
中图分类号:F330 文獻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117(2012)03-009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