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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对科举制度更加重视,有不少重要改革。宋太祖正式建立了殿试制度,即在礼部试后,皇帝在殿廷主持最高一级的考试,决定录取的名单和名次。殿试及第后,不须再经吏部考试,直接授官。北宋时,殿试第一名称榜首,第二、三名称榜眼,一、二、三名都可称状元。南宋以后,始称第一名为状元,第二名为榜眼,第三名为探花。状元初与一般进士无异,后礼遇渐隆,赐紫囊、金带、靴笏,乡里立状元额牌,州县官设宴庆贺,其荣耀超过凯旋的将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