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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作为一种具有国家强制力的调整社会关系的手段,有自己的调整领域。法制有可能偏向惩罚,讲法制就意味着强化对违法行为的惩罚和追究。但这不能涵盖法律的全部特征和作用。法治是一种理性的办事原则,侧重于法律的遵守和执行,与传统的强调法律的执行不同,其基本原则是要求所有人都依法而行,没有人在法律之上,没有人能随意突破法律。同时还意味着社会活动的形式正当原则,使不同的人遵循共同的行为规则与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