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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世界,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越来越大,离开科技发展,任何国家和地区的经济都不可能强大。科技竞争与经济竞争的联系也越来越紧密,科技竞争的核心问题已不完全是追求技术先进性,而是越来越体现在科技成果的商品化、产业化程度及其市场占有率。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中国的科技事业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科研能力和科技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对经济社会的发展发挥了巨大的推动作用。然而,现行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依然存在重视不够、市场化程度不高、企业吸纳技术能力弱、成果转化率低等诸多问题。
如何充分发挥科技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中的支撑引领作用,关键在于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建设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的成果转化体系。为此,广大科技工作者与企业经营者应共同努力,协同政府构建“政府为主导、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三位一体的科技成果转化模式,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难点、热点、重点问题做出贡献。
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政府的引导和政策的支撑必不可少。在一些奉行自由经济政策的发达国家,尽管政府尽量减少对市场的干预,但在科技成果转化中也都强调政府的主导作用。比如美国对科学技术领域的干预,特别是对于一些基础技术和共性技术,从不直接支持到直接支持的干预范围正在不断扩大,甚至通过立法等手段,积极鼓励产学研合作;德国政府则对中小企业进行长期扶持,同时通过公立机构、行业联合会及政策性银行等构建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法国规定,研究与发展投资比上一年增加的企业可以免交相当于研究与发展投资增加额25%的企业所得税,政府每年还通过国家创新署向中小企业提供技术创新无息贷款,以提高企业采用新工艺和新技术生产新产品的积极性。
发达国家尚且如此,作为发展中的中国应充分发挥政府的推动作用和政策的引导作用,不断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保障机制。
1.建立风险投资体系,解决科技成果转化的投入问题。科技成果转化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同时也是一项风险性事业。没有政府作后盾、政策作支撑,单靠个人或企业很难做到。政府应通过提供长期低息优惠贷款、建立政府风险投资基金等途径,分散企业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投资风险。
2.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对进入市场的科技成果,政府应发挥监管职能,并对重大科技成果特别是知识产权、技术水平、市场预测等进行科学评价,建立必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制度,并积极引导信贷资金和风险资金参与成果转化。
3.搭建成果转化服务平台。重点建设生产力促进中心、高新技术创业中心、技术产权交易中心等科技中介机构,并为其规范运作营造良好的法律法规与政策环境。同时加强对中介机构的指导、协调、监督和管理,扶持他们健康成长,增强其服务功能。
4.加大产学研推进力度。把产学研一体化工作纳入到科技管理的日常工作中,将产学研成果转化的管理纳入科技管理体系,鼓励高校、科研院所按照企业“订单”来确定研究课题。建立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三位一体的管理协调机构,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和技术服务支撑体系建设,发挥其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孵化、示范和推广作用。
5.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执法力度,保护科技成果转让过程中成果完成者的合法权益,提高他们推广应用科技成果的积极性。
研究开发通常有供给和需求两种模式。供给模式是由科研机构确定项目,经费源于科研机构和政府资金,研发成功后再通过一定渠道将成果进行转化。需求模式是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向科研机构提供经费,并提出项目,研发成功后在企业实现科技成果转化。对科研机构而言,后者方便其有针对性地从事科研,成果可以迅速商品化;对企业来说,在技术市场中寻找到符合自身实际情况和产品特点的研发项目,既能快速实现产品转型升级,又能减少人、财、物的投入。
在我国,供给模式长期占主导地位。但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前提是必须适应市场需求,按供给模式进行科学研究,科研机构通常不重视成果的市场需要,忽略研究的市场价值,使大量的科技成果变成样品、展品和废品,极大地影响了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最近十多年来,应用型科研院所大多从事业单位向企业转制,从“找部长”到“找市场”,实现了科研与市场的对接。科研院所改制的效果说明,科研机构从事的应用型研究,要真正实现价值,就应建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研究开发模式。可以说,进入市场是科技成果商业化和产业化的必然选择,这既是研发的目标,也是持续创新的动力。
要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首先要增加科技成果的有效需求,培养企业的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意识,提升企业管理者素质,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发展企业现有技术,并积极引进转化科技成果。其次要加强科技成果有效供给,改变高校和科研机构重理论轻应用、重研究轻推广的观念,从市场需求出发设置科研项目,鼓励高校和科研机构自主创新,增加科技成果的有效供给。
作为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主体,企业应当在坚持自主创新的同时,增强自身吸纳科技成果的能力。
长期以来,我国绝大部分企业仍然通过资金、人力投入来实现量的扩张,通过扩大规模来增加企业的效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本质上取决于企业的技术创新、吸纳科技成果能力和经营能力,而不是仅靠资金、人力的投入上规模来实现量的扩张及效益的提高。企业要不断提高自身是科技成果转化主体的认识,勇挑重担,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1.积极引进转化科技成果。我国大多数企业研究力量薄弱,自主研发能力不强,对此,企业应认识到依靠外部力量引进技术和科技成果是企业发展的一条重要途径,主动引进、吸纳、转化科技成果。
2.加大研发投入,推动产品转型升级。纵观世界知名企业,都有自己成熟的技术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而我国部分企业往往是看到什么有利润就生产什么,什么都做,最后什么都做不好。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技术,是企业提高市场竞争力的需要。要提高竞争力,企业在吸纳转化科技成果的同时,要加大研发投入,增强自主科研能力,使产品不断转型升级,走向高端。
3.自身成果要社会化,实现资源共享。在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下,一个企业要发展壮大,除了与科研单位、高校合作外,企业之间也要开展密切合作。每个企业都有自身的优势和技术成果,企业之间进行战略合作、技术成果互享、建立利益共同关系,才能实现多方互赢。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中国的科技事业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科研能力和科技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对经济社会的发展发挥了巨大的推动作用。然而,现行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依然存在重视不够、市场化程度不高、企业吸纳技术能力弱、成果转化率低等诸多问题。
如何充分发挥科技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中的支撑引领作用,关键在于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建设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的成果转化体系。为此,广大科技工作者与企业经营者应共同努力,协同政府构建“政府为主导、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三位一体的科技成果转化模式,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难点、热点、重点问题做出贡献。
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政府的引导和政策的支撑必不可少。在一些奉行自由经济政策的发达国家,尽管政府尽量减少对市场的干预,但在科技成果转化中也都强调政府的主导作用。比如美国对科学技术领域的干预,特别是对于一些基础技术和共性技术,从不直接支持到直接支持的干预范围正在不断扩大,甚至通过立法等手段,积极鼓励产学研合作;德国政府则对中小企业进行长期扶持,同时通过公立机构、行业联合会及政策性银行等构建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法国规定,研究与发展投资比上一年增加的企业可以免交相当于研究与发展投资增加额25%的企业所得税,政府每年还通过国家创新署向中小企业提供技术创新无息贷款,以提高企业采用新工艺和新技术生产新产品的积极性。
发达国家尚且如此,作为发展中的中国应充分发挥政府的推动作用和政策的引导作用,不断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保障机制。
1.建立风险投资体系,解决科技成果转化的投入问题。科技成果转化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同时也是一项风险性事业。没有政府作后盾、政策作支撑,单靠个人或企业很难做到。政府应通过提供长期低息优惠贷款、建立政府风险投资基金等途径,分散企业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投资风险。
2.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对进入市场的科技成果,政府应发挥监管职能,并对重大科技成果特别是知识产权、技术水平、市场预测等进行科学评价,建立必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制度,并积极引导信贷资金和风险资金参与成果转化。
3.搭建成果转化服务平台。重点建设生产力促进中心、高新技术创业中心、技术产权交易中心等科技中介机构,并为其规范运作营造良好的法律法规与政策环境。同时加强对中介机构的指导、协调、监督和管理,扶持他们健康成长,增强其服务功能。
4.加大产学研推进力度。把产学研一体化工作纳入到科技管理的日常工作中,将产学研成果转化的管理纳入科技管理体系,鼓励高校、科研院所按照企业“订单”来确定研究课题。建立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三位一体的管理协调机构,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和技术服务支撑体系建设,发挥其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孵化、示范和推广作用。
5.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执法力度,保护科技成果转让过程中成果完成者的合法权益,提高他们推广应用科技成果的积极性。
研究开发通常有供给和需求两种模式。供给模式是由科研机构确定项目,经费源于科研机构和政府资金,研发成功后再通过一定渠道将成果进行转化。需求模式是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向科研机构提供经费,并提出项目,研发成功后在企业实现科技成果转化。对科研机构而言,后者方便其有针对性地从事科研,成果可以迅速商品化;对企业来说,在技术市场中寻找到符合自身实际情况和产品特点的研发项目,既能快速实现产品转型升级,又能减少人、财、物的投入。
在我国,供给模式长期占主导地位。但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前提是必须适应市场需求,按供给模式进行科学研究,科研机构通常不重视成果的市场需要,忽略研究的市场价值,使大量的科技成果变成样品、展品和废品,极大地影响了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最近十多年来,应用型科研院所大多从事业单位向企业转制,从“找部长”到“找市场”,实现了科研与市场的对接。科研院所改制的效果说明,科研机构从事的应用型研究,要真正实现价值,就应建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研究开发模式。可以说,进入市场是科技成果商业化和产业化的必然选择,这既是研发的目标,也是持续创新的动力。
要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首先要增加科技成果的有效需求,培养企业的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意识,提升企业管理者素质,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发展企业现有技术,并积极引进转化科技成果。其次要加强科技成果有效供给,改变高校和科研机构重理论轻应用、重研究轻推广的观念,从市场需求出发设置科研项目,鼓励高校和科研机构自主创新,增加科技成果的有效供给。
作为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主体,企业应当在坚持自主创新的同时,增强自身吸纳科技成果的能力。
长期以来,我国绝大部分企业仍然通过资金、人力投入来实现量的扩张,通过扩大规模来增加企业的效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本质上取决于企业的技术创新、吸纳科技成果能力和经营能力,而不是仅靠资金、人力的投入上规模来实现量的扩张及效益的提高。企业要不断提高自身是科技成果转化主体的认识,勇挑重担,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1.积极引进转化科技成果。我国大多数企业研究力量薄弱,自主研发能力不强,对此,企业应认识到依靠外部力量引进技术和科技成果是企业发展的一条重要途径,主动引进、吸纳、转化科技成果。
2.加大研发投入,推动产品转型升级。纵观世界知名企业,都有自己成熟的技术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而我国部分企业往往是看到什么有利润就生产什么,什么都做,最后什么都做不好。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技术,是企业提高市场竞争力的需要。要提高竞争力,企业在吸纳转化科技成果的同时,要加大研发投入,增强自主科研能力,使产品不断转型升级,走向高端。
3.自身成果要社会化,实现资源共享。在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下,一个企业要发展壮大,除了与科研单位、高校合作外,企业之间也要开展密切合作。每个企业都有自身的优势和技术成果,企业之间进行战略合作、技术成果互享、建立利益共同关系,才能实现多方互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