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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的治理问题受到越来越广泛的关注,其治理结构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如何实现所涉及的众多治理参与主体(包括政府及监管部门、社员及其代表大会、管理层、存款人、外部市场竞争者)的利益均衡。惟有从基层农信社合作制的规范及在此基础上构建“联合社”并落实国家的农村金融产业政策和监管政策等几个方面入手,才能解决目前农村信用社的治理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