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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政是一种主要通过程序的能效实现民主,控制国家权力扩张的体制.主要通过程序这种相对优越的方式控权,是宪政的一种理想状态,所以说实现程序控权是宪政的理想目标.实现宪法的程式化,是我国宪政走向实现的重要环节,是程序控权理论在宪政建设中得以运用的主要途径.本文主要探讨了程序控权、宪政以及宪法程序三者的关系,对宪法程序正当化进行了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