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国家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其中,对于国有土地,我国第九条第一款规定: “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第十条第一款规定: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