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17年4月10日,民政部网站刊登中央编办(国务院审改办)发展改革委、公安部、民政部和工商总局发布的《关于实行行政审批中公民、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基本信息共享的通知》。通知明确,2017年上半年,公安部、工商总局、民政部、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分别完成向各地政务服务大厅(网)开放共享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