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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节能措施落实情况
针对2007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情况,黑龙江省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省长栗战书提出了2008年节能减排9项重点工作,即:加强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考核;加大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治理力度;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加大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实施力度;抓好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节能减排;完善节能减排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进一步开发和推广节能减排先进技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保障机制;加强节能减排宣传教育活动等。
一、加强完善节能工作保障机制
一是加强机构建设。经黑龙江省政府研究决定,专门在省发展改革委成立了节能减排处,增设5名编制,充实了队伍力量。二是深入现场考核。制定下发了《黑龙江省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对地市2007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评价考核。三是设立省级节能专项资金。拟定了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资金投向根据全省节能专项规划和年度节能目标、工作重点等统筹安排,专项用于节能工作。四是建立表彰奖励机制。拟定了《黑龙江省节能减排奖励暂行办法》。五是提高监管和服务能力。研究建立健全全省节能监测、监察、评审和服务体系,并明确要求各地市设立独立的节能监察机构。六是完善法律法规。制定并实施了《黑龙江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编制了《黑龙江省节约能源条例》(初稿),强化依法行政。
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强对重点用能企业和行业的管理
一是明确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在工业结构调整上突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生物产业等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和文化产业。二是加强重点耗能企业管理。制定下发了《重点耗能工业企业节能目标考核体系实施方案》,建立对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目标分解和考核制度。三是强化行业管理。召开了全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目标工作会议,落实了各市、地规划改造项目。编制印发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黑龙江省实施细则》、《黑龙江省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等地方标准,开工建设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市等地的节能65%示范工程,并推广了十项建筑节能新技术和产品。制定下发了《黑龙江省农村能源发展规划(2008-2015年)》,确定了在全省74个县(市、区)实施大型农业机械更新项目的工作目标。
山东省组织开展节能减排专项督查活动
山东省组织开展了节能减排专项督查活动。督查组由山东省有关部门负责人带队,成员从各有关部门抽调。督查内容包括12项:(1)各市、县(市、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意见》(鲁发[2007]24号)情况;(2)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落实情况;(3)源头控制“两高”项目情况;(4)自主创新及优化结构情况;(5)淘汰落后产能情况;(6)重点企业节能减排情况;(7)建筑、交通及公共领域节能减排工作情况;(8)节能减排科技进步情况;(9)发展循环经济情况;(10)节能减排工作机制建设情况;(11)开展监督监察情况;(12)能源统计分析工作情况。为便于检查考核,山东省节能办对上述部分督查内容进行了量化,确定了34个量化指标。
督查工作采取各市自查和实地督查相结合方式进行。实地督查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直接访谈、核查文件和抽查重点企业的方式进行。督查活动结束后,督查组向相关市书面反馈了督查情况。
淄博市节能减排全民行动深入推进
今年以来,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在淄博市得到全面推进。
节能减排·政府在行动。淄博市在全省率先成立了市政府节能办,市财政每年拿出2000万元,并将每年新增土地出让收益中政府可支配部分资金,用于支持节能降耗项目建设。2007年共安排财政资金4644万元,兑现节能奖励400余万元。今年又拿出1065万元重点用于支持“三个节能30项”(第一批)项目建设。
节能减排·企业在行动。2007年,148家重点用能企业实现节能量126.75万吨标准煤,超额完成节能目标的18.15%。如:鲁泰纺织股份公司实施丝光色碱回收利用项目,浓缩弱碱液继续用于丝光整理,回收水可继续用于生产使用,此项目年可节省液碱9000吨,硫酸5500吨,冷凝水87000吨,增加效益约700多万元;东华水泥利用低温余热发电,可满足企业一年1/3的用电量;新华制药推广蒸发式冷凝器应用,年节水达40万立方米。
节能减排·市民在行动。淄博市举行了节能减排广场展示活动,在废旧家电回收现场,仅两天时间现场回收废旧电脑、电视、显示屏等大件物品200多件,废旧电池、手机等100余件。市妇联在全市开展了“节能减排,巾帼建功”活动;教育部门在学校开展了“节能伴我在校园,我把节能带回家”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各新闻媒体积极投身到节能减排的宣传工作中,在全市营造人人重视、关心节能减排,上下参与、监督节能减排的良好舆论氛围。
“同在蓝天下”活动、节能减排青少年行动、家庭社区活动、科技行动、校园行动、农村行动等多项活动也将相继展开。
上海市污染减排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今年上半年,上海市继续把污染减排作为环保3年行动计划和创建国家级环保模范城市的重要内容,举全市之力,集各方资源合力推进污染减排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落实目标责任
上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把节能减排和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作为市政府今年22项重点工作的第一项任务。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市委书记俞正声多次对节能减排、加大环保执法力度、改善环境质量作出重要批示。市长韩正要求,上海的节能减排工作要力争走在全国前列。为此,上海市上半年4次召开全市专题大会,部署推进节能减排。
同时,上海市制订了2008年减排工作计划,并把污染减排作为各级政府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严格的问责制,要求各区县、各部门“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按照减排工作计划,上海市明确在确保已建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的同时,二氧化硫减排重点是完成500万千瓦以上现役电厂燃煤机组的烟气脱硫工程,并按“上大压小”原则关停5万千瓦燃煤机组;化学需氧量减排重点是按期完成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和扩容,以及郊区12座污水处理厂及相关污水管网建设,新增污水二级及以上处理能力244万吨/日。
二、实施重点突破
上海在推进污染减排中列出4项工作加以重点突破。一是把污水厂网建设和燃煤电厂脱硫作为重点工程。 今年上半年,新建成松江污水处理厂等4座污水处理厂,新建成外高桥电厂等7台305千瓦机组的烟气脱硫设施,部分减排设施已投入运行并发挥效益。二是强化对污染新增量的控制。实施节能调度,在保障电力安全的情况下,安排脱硫机组和高效机组多发电,在上半年发电量总体增长的情况下,现役老机组较去年同期发电减少。三是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在2007年完成571项结构调整项目的基础上,今年上半年又完成结构调整项目140项。四是大力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和循环经济发展,每年落实50家左右工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为确保污染减排措施发挥效益,上海市加强了污染减排的联合核查,环保、水务、发展改革、经济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核查组,定期对可能有新增污染削减量的污水处理厂、燃煤电厂机组脱硫设施以及在线监测的运行和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核查。
推进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目前80%的污水处理厂已安装在线监测设备,电厂在线监测与脱硫工程同步实施。与此同时,上海将对全市新建工业项目全面执行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今年上半年,上海对未按要求完善污水处理厂网建设的7个工业区实施了区域限批,对设施停运或超标排放企业进行严格处罚。
三、强化政策引导
自2000年以来,上海市环保投入占GDP的比重已连续8年达到3%以上,2007年达到360亿元,8年累计投入1800多亿元。
为从政策层面上推进污染减排,上海市还实施了一系列激励引导政策。如建立了节能减排专项资金;补贴政策与核查结果挂钩,鼓励企业早减排、多减排,特别在推进郊区污水管网建设方面,3年已累计下达7亿元补贴资金;通过财政以奖代补,鼓励企业挖掘减排潜力。
目前,上海市日污水集中处理能力已超过500万吨,工业区90%以上的污水得到集中处理,累计有502万千瓦机组安装了烟气脱硫设施,市级重点监管工业企业污染排放达标率稳定在90%左右。在经济保持快速发展的情况下,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逐年下降,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连续5年稳定在85%以上。水环境质量稳中趋好,苏州河水质得到改善,中心城区河道基本消除黑臭,黄浦江、长江口、集中式水源地水质基本保持稳定。
江苏曝光太湖流域违法企业
为严厉打击违法超标排污行为,日前,江苏省政府组织开展了整治太湖流域违法排污专项突击检查行动。专项突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600多人次,检查企业156家,现场采样150家。结果发现,超标排污单位71家。其中,检查工业企业103家,超标排污35家,约34%的企业超标排放;检查城镇污水处理厂53家,超标排污36家,约68%的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省政府决定对7家企业实行挂牌督办,对18家企业责令停产整治,对16家企业责令限产限排,对17家企业责令限期整改。
江苏省政府要求,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认真分析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加强太湖流域重点污染源日常监管,严肃查处违法排污行为,加大控源截污力度,确保实现安全度夏。
同时,省政府还要求有关市级政府立即督促环保部门依法对有关单位下达限期治理、限期整改等处理决定,督促企业加快实施提标改造工程,确保年内达到新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省环保厅、监察厅要对江苏金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实行省级挂牌督办,曝光违法事实,明确整改要求,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省环保厅要按规定程序,向有关市环保部门移送停产整治、限产限排企业名单和违法事实材料。有关市要明确监管人员及其责任,真正把限期治理、限期整改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太湖流域各级环保部门要会同建设等部门,研究制定加强污水处理厂管理和限期整改的工作计划。省建设厅要尽快制定出台加强污水处理厂管理的若干规定,督促污水处理厂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针对2007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情况,黑龙江省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省长栗战书提出了2008年节能减排9项重点工作,即:加强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考核;加大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治理力度;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加大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实施力度;抓好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节能减排;完善节能减排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进一步开发和推广节能减排先进技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保障机制;加强节能减排宣传教育活动等。
一、加强完善节能工作保障机制
一是加强机构建设。经黑龙江省政府研究决定,专门在省发展改革委成立了节能减排处,增设5名编制,充实了队伍力量。二是深入现场考核。制定下发了《黑龙江省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对地市2007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评价考核。三是设立省级节能专项资金。拟定了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资金投向根据全省节能专项规划和年度节能目标、工作重点等统筹安排,专项用于节能工作。四是建立表彰奖励机制。拟定了《黑龙江省节能减排奖励暂行办法》。五是提高监管和服务能力。研究建立健全全省节能监测、监察、评审和服务体系,并明确要求各地市设立独立的节能监察机构。六是完善法律法规。制定并实施了《黑龙江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编制了《黑龙江省节约能源条例》(初稿),强化依法行政。
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强对重点用能企业和行业的管理
一是明确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在工业结构调整上突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生物产业等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和文化产业。二是加强重点耗能企业管理。制定下发了《重点耗能工业企业节能目标考核体系实施方案》,建立对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目标分解和考核制度。三是强化行业管理。召开了全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目标工作会议,落实了各市、地规划改造项目。编制印发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黑龙江省实施细则》、《黑龙江省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等地方标准,开工建设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市等地的节能65%示范工程,并推广了十项建筑节能新技术和产品。制定下发了《黑龙江省农村能源发展规划(2008-2015年)》,确定了在全省74个县(市、区)实施大型农业机械更新项目的工作目标。
山东省组织开展节能减排专项督查活动
山东省组织开展了节能减排专项督查活动。督查组由山东省有关部门负责人带队,成员从各有关部门抽调。督查内容包括12项:(1)各市、县(市、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意见》(鲁发[2007]24号)情况;(2)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落实情况;(3)源头控制“两高”项目情况;(4)自主创新及优化结构情况;(5)淘汰落后产能情况;(6)重点企业节能减排情况;(7)建筑、交通及公共领域节能减排工作情况;(8)节能减排科技进步情况;(9)发展循环经济情况;(10)节能减排工作机制建设情况;(11)开展监督监察情况;(12)能源统计分析工作情况。为便于检查考核,山东省节能办对上述部分督查内容进行了量化,确定了34个量化指标。
督查工作采取各市自查和实地督查相结合方式进行。实地督查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直接访谈、核查文件和抽查重点企业的方式进行。督查活动结束后,督查组向相关市书面反馈了督查情况。
淄博市节能减排全民行动深入推进
今年以来,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在淄博市得到全面推进。
节能减排·政府在行动。淄博市在全省率先成立了市政府节能办,市财政每年拿出2000万元,并将每年新增土地出让收益中政府可支配部分资金,用于支持节能降耗项目建设。2007年共安排财政资金4644万元,兑现节能奖励400余万元。今年又拿出1065万元重点用于支持“三个节能30项”(第一批)项目建设。
节能减排·企业在行动。2007年,148家重点用能企业实现节能量126.75万吨标准煤,超额完成节能目标的18.15%。如:鲁泰纺织股份公司实施丝光色碱回收利用项目,浓缩弱碱液继续用于丝光整理,回收水可继续用于生产使用,此项目年可节省液碱9000吨,硫酸5500吨,冷凝水87000吨,增加效益约700多万元;东华水泥利用低温余热发电,可满足企业一年1/3的用电量;新华制药推广蒸发式冷凝器应用,年节水达40万立方米。
节能减排·市民在行动。淄博市举行了节能减排广场展示活动,在废旧家电回收现场,仅两天时间现场回收废旧电脑、电视、显示屏等大件物品200多件,废旧电池、手机等100余件。市妇联在全市开展了“节能减排,巾帼建功”活动;教育部门在学校开展了“节能伴我在校园,我把节能带回家”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各新闻媒体积极投身到节能减排的宣传工作中,在全市营造人人重视、关心节能减排,上下参与、监督节能减排的良好舆论氛围。
“同在蓝天下”活动、节能减排青少年行动、家庭社区活动、科技行动、校园行动、农村行动等多项活动也将相继展开。
上海市污染减排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今年上半年,上海市继续把污染减排作为环保3年行动计划和创建国家级环保模范城市的重要内容,举全市之力,集各方资源合力推进污染减排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落实目标责任
上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把节能减排和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作为市政府今年22项重点工作的第一项任务。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市委书记俞正声多次对节能减排、加大环保执法力度、改善环境质量作出重要批示。市长韩正要求,上海的节能减排工作要力争走在全国前列。为此,上海市上半年4次召开全市专题大会,部署推进节能减排。
同时,上海市制订了2008年减排工作计划,并把污染减排作为各级政府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严格的问责制,要求各区县、各部门“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按照减排工作计划,上海市明确在确保已建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的同时,二氧化硫减排重点是完成500万千瓦以上现役电厂燃煤机组的烟气脱硫工程,并按“上大压小”原则关停5万千瓦燃煤机组;化学需氧量减排重点是按期完成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和扩容,以及郊区12座污水处理厂及相关污水管网建设,新增污水二级及以上处理能力244万吨/日。
二、实施重点突破
上海在推进污染减排中列出4项工作加以重点突破。一是把污水厂网建设和燃煤电厂脱硫作为重点工程。 今年上半年,新建成松江污水处理厂等4座污水处理厂,新建成外高桥电厂等7台305千瓦机组的烟气脱硫设施,部分减排设施已投入运行并发挥效益。二是强化对污染新增量的控制。实施节能调度,在保障电力安全的情况下,安排脱硫机组和高效机组多发电,在上半年发电量总体增长的情况下,现役老机组较去年同期发电减少。三是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在2007年完成571项结构调整项目的基础上,今年上半年又完成结构调整项目140项。四是大力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和循环经济发展,每年落实50家左右工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为确保污染减排措施发挥效益,上海市加强了污染减排的联合核查,环保、水务、发展改革、经济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核查组,定期对可能有新增污染削减量的污水处理厂、燃煤电厂机组脱硫设施以及在线监测的运行和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核查。
推进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目前80%的污水处理厂已安装在线监测设备,电厂在线监测与脱硫工程同步实施。与此同时,上海将对全市新建工业项目全面执行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今年上半年,上海对未按要求完善污水处理厂网建设的7个工业区实施了区域限批,对设施停运或超标排放企业进行严格处罚。
三、强化政策引导
自2000年以来,上海市环保投入占GDP的比重已连续8年达到3%以上,2007年达到360亿元,8年累计投入1800多亿元。
为从政策层面上推进污染减排,上海市还实施了一系列激励引导政策。如建立了节能减排专项资金;补贴政策与核查结果挂钩,鼓励企业早减排、多减排,特别在推进郊区污水管网建设方面,3年已累计下达7亿元补贴资金;通过财政以奖代补,鼓励企业挖掘减排潜力。
目前,上海市日污水集中处理能力已超过500万吨,工业区90%以上的污水得到集中处理,累计有502万千瓦机组安装了烟气脱硫设施,市级重点监管工业企业污染排放达标率稳定在90%左右。在经济保持快速发展的情况下,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逐年下降,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连续5年稳定在85%以上。水环境质量稳中趋好,苏州河水质得到改善,中心城区河道基本消除黑臭,黄浦江、长江口、集中式水源地水质基本保持稳定。
江苏曝光太湖流域违法企业
为严厉打击违法超标排污行为,日前,江苏省政府组织开展了整治太湖流域违法排污专项突击检查行动。专项突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600多人次,检查企业156家,现场采样150家。结果发现,超标排污单位71家。其中,检查工业企业103家,超标排污35家,约34%的企业超标排放;检查城镇污水处理厂53家,超标排污36家,约68%的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省政府决定对7家企业实行挂牌督办,对18家企业责令停产整治,对16家企业责令限产限排,对17家企业责令限期整改。
江苏省政府要求,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认真分析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加强太湖流域重点污染源日常监管,严肃查处违法排污行为,加大控源截污力度,确保实现安全度夏。
同时,省政府还要求有关市级政府立即督促环保部门依法对有关单位下达限期治理、限期整改等处理决定,督促企业加快实施提标改造工程,确保年内达到新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省环保厅、监察厅要对江苏金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实行省级挂牌督办,曝光违法事实,明确整改要求,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省环保厅要按规定程序,向有关市环保部门移送停产整治、限产限排企业名单和违法事实材料。有关市要明确监管人员及其责任,真正把限期治理、限期整改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太湖流域各级环保部门要会同建设等部门,研究制定加强污水处理厂管理和限期整改的工作计划。省建设厅要尽快制定出台加强污水处理厂管理的若干规定,督促污水处理厂实现稳定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