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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前朝相比,寺观奴婢和雇佣成为唐代乳母的新来源;其社会角色除传统的乳哺、参与家务劳动外,还有辅助教育的功能;唐代,皇帝、太子乳母的爵赏实现了制度化,一般封以“夫人”邑号,封赏对象逐渐扩大;随着儒家礼法的逐渐下移,唐朝士人已基本接受了为乳母服丧、封赏乳母的制度规定,礼敬乳母在唐代成为一种主流的价值观念。最后,探讨了引起这些变化的制度因素和社会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