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从法律职业伦理到和谐社会的三个“基石”

来源 :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yjs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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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概念的提出不应被视为是一个空洞而时髦的新概念.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与法治国家,作为法律职业的代言人,法律人的基石作用必将足显彰弥.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关键在于提高法律人的职业素质,并在其内部传承法律职业的技能和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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