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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以前,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对抗日战争时期形成的新民主主义社会论作了四个方面的重要修改。这四个方面的修改不仅改变或丰富了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本身,也对新中国成立后的新民主主义实践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一、从"各革命阶级的联合专政"到"人民民主专政"。
在《新民主主义论》这篇标志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诞生的重要篇章中,毛泽东明确提出了新民主主义国家政权的性质问题,也就是各阶级在新民主主义国家中的地位问题。
在毛泽东的最初设想中,未来新民主主义国家的性质应该是"由无产阶级领导或参加领导的各革命阶级的联合专政,其前途是社会主义"。然而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的爆发,使毛泽东开始重新考虑各阶级在未来新民主主义国家中的地位。
最早将"人民民主"和"专政"联在一起并作为一个完整概念提出来,可能是在1948年6月1日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重印〈左派幼稚病〉第二章前言》中。《前言》写道:"列宁在本书中所说的,是无产阶级专政。今天在我们中国,则不是建立无产阶级专政,而是建立人民民主专政。这一全新的概念被提出以后,在1948年9月的政治局会议上,毛泽东正式确认了这种提法。他说:"我们政权的阶级性是这样: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但不是仅仅工农,还有资产阶级民主分子参加的人民民主专政。""人民民主专政"强调了未来的新民主主义国家必须而且只能由无产阶级领导。这与原来所设想的"由无产阶级领导或参加领导"是一个重要区别。
二、从新民主主义制度的主要任务是解除民族压迫与封建压迫的束缚和破坏到"中国内部的主要矛盾就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
在《新民主主义论》、《论联合政府》等经典文献中,毛泽东结合中国的实际阐明新民主主义的主要矛盾就是进入社会主义所要求的发达的生产力与中国低下的生产力水平的矛盾。但是在将官僚资本主义从一般资本主义中分离出来之后,毛泽东认为"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完成之后,中国内部的主要矛盾就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这种认识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得到了确认。但是如果在生产力还极为低下,在资本主义的一切积极、肯定的成果并没有被充分利用和吸收时,就匆忙地消灭资本主义经济,变革生产关系,那么无疑会对生产力的发展产生消极影响。
三、从"新资本主义"到"新民主主义"。
在毛泽东对未来新民主主义国家的性质作出修正的同时,他对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性质认识也经历了一个变化的过程。毛泽东在谈到新民主主义社会性质时,使用了多种提法,其含义也有所区别,但在本质上是基本一致的,那就是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性质是"新资本主义"的。
对"新资本主义"的说法提出明确批评是在1948年9月的政治局会议上。在解放战争不断取得胜利,无产阶级取得领导地位指日可待,社会主义前途更加清晰的情况下,再用"新资本主义"的提法就难以突出社会主义因素在新民主主义社会中的作用和地位。因此,在表明社会主义因素的质和量及社会主义前途上,"新民主主义"无疑是对"新资本主义"的完善和发展,包含着更多的符合中国实际的创造。
四、从"让私人资本经济获得广大的发展的便利"到"限制的斗争将是经常不断的"。
毛泽东认为,由于中国经济的落后性,在一个长时期内,还是必须允许民族资本经济存在,还需要它们中一切有益于国民经济的部分有一个发展。1948年10月,毛泽东在一封给刘少奇的信中指出:"就我们的整个经济政策说来,是限制私人资本的,只是有益于国计民生的私人资本,才不在限制之列。而‘有益于国计民生‘,这就是一条极大的限制,即引导私人资本纳入‘国计民生‘的轨道之上。要达到这一点,必须经常和企图脱出这条轨道的私人资本作斗争。而这些私人资本虽然已经纳入这条轨道,他们总是想脱出去的,所以限制的斗争将是经常不断的。"此时毛泽东考虑更多的是如何避免资本主义经济消极和不利的一面,与其前期主要从肯定和积极的一面来看待资本主义相比,是一个明显的变化。
[摘自《北京党史》2000年第2期,张勇:《建国前夕毛泽东对新民主主义社会论的四个重要修改》。乔京凤摘编]
一、从"各革命阶级的联合专政"到"人民民主专政"。
在《新民主主义论》这篇标志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诞生的重要篇章中,毛泽东明确提出了新民主主义国家政权的性质问题,也就是各阶级在新民主主义国家中的地位问题。
在毛泽东的最初设想中,未来新民主主义国家的性质应该是"由无产阶级领导或参加领导的各革命阶级的联合专政,其前途是社会主义"。然而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的爆发,使毛泽东开始重新考虑各阶级在未来新民主主义国家中的地位。
最早将"人民民主"和"专政"联在一起并作为一个完整概念提出来,可能是在1948年6月1日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重印〈左派幼稚病〉第二章前言》中。《前言》写道:"列宁在本书中所说的,是无产阶级专政。今天在我们中国,则不是建立无产阶级专政,而是建立人民民主专政。这一全新的概念被提出以后,在1948年9月的政治局会议上,毛泽东正式确认了这种提法。他说:"我们政权的阶级性是这样: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但不是仅仅工农,还有资产阶级民主分子参加的人民民主专政。""人民民主专政"强调了未来的新民主主义国家必须而且只能由无产阶级领导。这与原来所设想的"由无产阶级领导或参加领导"是一个重要区别。
二、从新民主主义制度的主要任务是解除民族压迫与封建压迫的束缚和破坏到"中国内部的主要矛盾就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
在《新民主主义论》、《论联合政府》等经典文献中,毛泽东结合中国的实际阐明新民主主义的主要矛盾就是进入社会主义所要求的发达的生产力与中国低下的生产力水平的矛盾。但是在将官僚资本主义从一般资本主义中分离出来之后,毛泽东认为"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完成之后,中国内部的主要矛盾就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这种认识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得到了确认。但是如果在生产力还极为低下,在资本主义的一切积极、肯定的成果并没有被充分利用和吸收时,就匆忙地消灭资本主义经济,变革生产关系,那么无疑会对生产力的发展产生消极影响。
三、从"新资本主义"到"新民主主义"。
在毛泽东对未来新民主主义国家的性质作出修正的同时,他对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性质认识也经历了一个变化的过程。毛泽东在谈到新民主主义社会性质时,使用了多种提法,其含义也有所区别,但在本质上是基本一致的,那就是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性质是"新资本主义"的。
对"新资本主义"的说法提出明确批评是在1948年9月的政治局会议上。在解放战争不断取得胜利,无产阶级取得领导地位指日可待,社会主义前途更加清晰的情况下,再用"新资本主义"的提法就难以突出社会主义因素在新民主主义社会中的作用和地位。因此,在表明社会主义因素的质和量及社会主义前途上,"新民主主义"无疑是对"新资本主义"的完善和发展,包含着更多的符合中国实际的创造。
四、从"让私人资本经济获得广大的发展的便利"到"限制的斗争将是经常不断的"。
毛泽东认为,由于中国经济的落后性,在一个长时期内,还是必须允许民族资本经济存在,还需要它们中一切有益于国民经济的部分有一个发展。1948年10月,毛泽东在一封给刘少奇的信中指出:"就我们的整个经济政策说来,是限制私人资本的,只是有益于国计民生的私人资本,才不在限制之列。而‘有益于国计民生‘,这就是一条极大的限制,即引导私人资本纳入‘国计民生‘的轨道之上。要达到这一点,必须经常和企图脱出这条轨道的私人资本作斗争。而这些私人资本虽然已经纳入这条轨道,他们总是想脱出去的,所以限制的斗争将是经常不断的。"此时毛泽东考虑更多的是如何避免资本主义经济消极和不利的一面,与其前期主要从肯定和积极的一面来看待资本主义相比,是一个明显的变化。
[摘自《北京党史》2000年第2期,张勇:《建国前夕毛泽东对新民主主义社会论的四个重要修改》。乔京凤摘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