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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促进粮食生产规模化和粮食生产方式转变,近日,财政部从农资综合补贴中安排6亿元资金,下拨给黑龙江、辽宁、山东、安徽、江西5个粮食主产省,用于五省继续开展种粮大户补贴试点工作。补贴原则上通过项目支持的形式实施,主要采取“贴息”和“以奖代补”两种方式帮助种粮大户改善生产条件,重点支持种粮大户的生产成本补偿、生产能力建设以及金融机构为种粮大户提供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