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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笔者对建筑高出作业吊篮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管理措施,体现了建筑高处作业吊篮标准化安全管理的意义。
关键词:建筑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管理;标准化
Abstract: The author of the high building in crane safety management problems are analyzed, and put forward the management measures for the existing problems, embodies the construction of gondola standardized safety management significance.
Key words: building height basket; safety management; standardization
中图分类号:TU71
近些年,随着城乡建设规模迅速扩大,尤其是高层幕墙工程、外墙保温工程,建筑高处作业吊篮的大量使用,给建筑工地的安全管理带来巨大的隐患和压力。每年大大小小的建筑高处作业吊篮引发的安全事故发生不断,损失惨重,影响极坏,并呈现恶劣发展趋势。从事故的原因分析中我们发现,起因是多方面的,有管理方面的漏洞,有设计、制造方面的质量技术问题,有违章指挥、作业方面的因素。为此,落实建筑高处作业吊篮标准化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建筑高处作业吊篮重大事故发生迫在眉捷,是当前高处作业重点研究的问题。
当前建筑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
1、建筑高处作业吊篮未纳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任务当中,安全管理落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落实,即使有制度,也是流于形式,不能严格落实。班组检查、项目部检查、公司检查不能有机结合。工地的安全保障体系薄弱,项目经理只抓生产、不顾安全,更有甚者对上级部门查出的安全隐患不能及时彻底整改。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建筑高处作业吊篮是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重要环节。虽然我们大力推广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成效却不明显。现实中只有少数大企业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建立了针对建筑高处作业吊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了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了事故预防机制,规范了使用行为。而多数建筑施工企业往往将建筑高处作业吊篮的安全管理工作连同外墙工程以包带管给了分包队伍。建筑高处吊篮在使用过程中缺少必要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技术支持,造成安全管理工作落后。根据现实的一些现象,吊篮租赁单位是与装修单位发生联系的,因为建设方往往把装修这一块分包给装修单位,不经过总承包单位。这样总承包单位与装修单位是没有经济关系的,作为安监部门,要将他们管理起来,于是就管理到总承包单位。对于吊篮的使用登记,总承包单位没办法盖章。但是一些具体的使用、维保、安全协议的签订都是租赁企业跟装修公司签,不跟总承包单位签订的。我认为这里有个问题,最后的管理一定要落实到总承包单位,名义上是总承包单位去管,但是总承包单位很难管。这个是对现在的安全管理很不利的。
2、建筑高处作业吊篮备案登记管理工作不落实,监督管理工作灯下黑。根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筑高处作业吊篮使用前必须到当地建筑安全主管部门办理起重机械设备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和使用登记手续。由于该项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建筑高处作业吊篮质量不过关,甚至存在分包队伍私制滥造建筑高处作业吊篮的情况。这些行为都为安全监督人员带来监督管理的漏洞,成为建筑高处作业吊篮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一个重要问题。
3、建筑高处作业吊篮安装、使用、人员操作培训不到位,无知胆大。我们发现建筑高处作业吊篮的安装往往不是专业技术人员而是普通的工作人员,从业人员的素质不能满足安全施工的需要,特别是农民工没有进行过专业的安全培训,安全技能差,自我保护意识差,违章作业的现象严重,多数人员未经培训就上岗。他们多数凭经验安装,对建筑高处作业吊篮的安全装置毫不重视,马马虎虎,往往在调试的过程中就发生重大安装事故。另有吊篮的使用人员也未经安全培训,吊篮操作工的培训基本上是空白,安全意识不强,项目监理、安全员、项目经理对吊篮知识十分缺乏,现场对吊篮使用的控制不力。吊篮的操作工在某些意义上讲比吊篮的安装拆卸工还要危险。操作工缺乏必要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正所谓无知胆大,抱着侥幸的心理,肆意操作,常常因为违规违纪行为而导致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二、针对存在的问题应采取的管理措施
安全工作贯穿于项目施工的始末,贯穿于工期、质量和技术的任一要素中,在任何一要素的组成过程中,若忽视了安全,将极有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从而使得经济上受损,严重者将有可能影响公司和企业的形象。因此建筑主管机构和建筑单位应统一思想:施工安全无小事,应始终将安全生产放在最重要的位置来对待,且将安全生产作为工程施工最主要的工作来抓。高处作业吊篮的使用更应该做为重中之重来狠抓。
1、全面贯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明确出租单位与使用单位的安全责任,签订租赁合同、安全管理协议协议。建立建筑高处作业吊篮租赁和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操作规程,建立建筑高处作业吊篮应急救援预案,提高建筑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管理水平。
2、加强建筑高处作业吊篮备案登记工作。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吊篮安装、维修、使用等要求持证上岗,在安拆过程中要求监理进行旁站监理。安装后,由监理,总包单位和安装单位进行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再报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监督部门要经常开展建筑高处作业吊篮专项清理整治活动,查处未经备案登记私自使用行为,收缴私制滥造假冒伪劣设备,严把建筑高处作业吊篮质量关,严格要求建筑高处作业吊篮的安装、检验、使用流程。加强对吊篮的日常监督,重点主要查安全锁、钢丝绳、承载结构件等关键部位,按时检查、维修、保养,并有日常记录。一旦发现安全隐患,能够进行及时整改。对于超高超长的吊篮严禁使用。
3、加强建筑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操作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吊篮操作工操作一台吊篮涉及到很多专业知识,所以必须要安装单位参加培训,一些具体的幕墙的施工也需要吊篮使用单位的参与。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培训原则,积极开展现场观摩、专家讲课等宣传活动,逐步提高工作人員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只有人的安全意识提高了,才能真正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才能避免人员、财产的重大损失。
三、建筑高处作业吊篮标准化安全管理的重大意义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这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政策,是社会主义企业管理的一项基本原则。近年来,我国安全生产工作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是生产的保障。为加强施工现场建筑高处作业吊篮的标准化安全管理,有效预防高处坠落等安全事故发生,各级安全监督机构应强化建筑高处作业吊篮的安全监督,要将建筑高处作业吊篮纳入重大危险源管理,要严格监督建筑高处作业吊篮使用的租赁行为、方案编制、安全装置、安全检查、日常使用等环节,提高建筑高处作业吊篮的准入门槛,要制定整套的安装验收标准,要对悬吊平台的具体材料的壁厚、材质做出明确要求,要制定建筑高处作业吊篮的报废标准,来推动建筑高处作业吊篮安全工作走向正规化、法制化的轨道,保证建筑施工的安全。
关键词:建筑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管理;标准化
Abstract: The author of the high building in crane safety management problems are analyzed, and put forward the management measures for the existing problems, embodies the construction of gondola standardized safety management significance.
Key words: building height basket; safety management; standardization
中图分类号:TU71
近些年,随着城乡建设规模迅速扩大,尤其是高层幕墙工程、外墙保温工程,建筑高处作业吊篮的大量使用,给建筑工地的安全管理带来巨大的隐患和压力。每年大大小小的建筑高处作业吊篮引发的安全事故发生不断,损失惨重,影响极坏,并呈现恶劣发展趋势。从事故的原因分析中我们发现,起因是多方面的,有管理方面的漏洞,有设计、制造方面的质量技术问题,有违章指挥、作业方面的因素。为此,落实建筑高处作业吊篮标准化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建筑高处作业吊篮重大事故发生迫在眉捷,是当前高处作业重点研究的问题。
当前建筑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
1、建筑高处作业吊篮未纳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任务当中,安全管理落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落实,即使有制度,也是流于形式,不能严格落实。班组检查、项目部检查、公司检查不能有机结合。工地的安全保障体系薄弱,项目经理只抓生产、不顾安全,更有甚者对上级部门查出的安全隐患不能及时彻底整改。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建筑高处作业吊篮是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重要环节。虽然我们大力推广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成效却不明显。现实中只有少数大企业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建立了针对建筑高处作业吊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了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了事故预防机制,规范了使用行为。而多数建筑施工企业往往将建筑高处作业吊篮的安全管理工作连同外墙工程以包带管给了分包队伍。建筑高处吊篮在使用过程中缺少必要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技术支持,造成安全管理工作落后。根据现实的一些现象,吊篮租赁单位是与装修单位发生联系的,因为建设方往往把装修这一块分包给装修单位,不经过总承包单位。这样总承包单位与装修单位是没有经济关系的,作为安监部门,要将他们管理起来,于是就管理到总承包单位。对于吊篮的使用登记,总承包单位没办法盖章。但是一些具体的使用、维保、安全协议的签订都是租赁企业跟装修公司签,不跟总承包单位签订的。我认为这里有个问题,最后的管理一定要落实到总承包单位,名义上是总承包单位去管,但是总承包单位很难管。这个是对现在的安全管理很不利的。
2、建筑高处作业吊篮备案登记管理工作不落实,监督管理工作灯下黑。根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筑高处作业吊篮使用前必须到当地建筑安全主管部门办理起重机械设备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和使用登记手续。由于该项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建筑高处作业吊篮质量不过关,甚至存在分包队伍私制滥造建筑高处作业吊篮的情况。这些行为都为安全监督人员带来监督管理的漏洞,成为建筑高处作业吊篮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一个重要问题。
3、建筑高处作业吊篮安装、使用、人员操作培训不到位,无知胆大。我们发现建筑高处作业吊篮的安装往往不是专业技术人员而是普通的工作人员,从业人员的素质不能满足安全施工的需要,特别是农民工没有进行过专业的安全培训,安全技能差,自我保护意识差,违章作业的现象严重,多数人员未经培训就上岗。他们多数凭经验安装,对建筑高处作业吊篮的安全装置毫不重视,马马虎虎,往往在调试的过程中就发生重大安装事故。另有吊篮的使用人员也未经安全培训,吊篮操作工的培训基本上是空白,安全意识不强,项目监理、安全员、项目经理对吊篮知识十分缺乏,现场对吊篮使用的控制不力。吊篮的操作工在某些意义上讲比吊篮的安装拆卸工还要危险。操作工缺乏必要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正所谓无知胆大,抱着侥幸的心理,肆意操作,常常因为违规违纪行为而导致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二、针对存在的问题应采取的管理措施
安全工作贯穿于项目施工的始末,贯穿于工期、质量和技术的任一要素中,在任何一要素的组成过程中,若忽视了安全,将极有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从而使得经济上受损,严重者将有可能影响公司和企业的形象。因此建筑主管机构和建筑单位应统一思想:施工安全无小事,应始终将安全生产放在最重要的位置来对待,且将安全生产作为工程施工最主要的工作来抓。高处作业吊篮的使用更应该做为重中之重来狠抓。
1、全面贯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明确出租单位与使用单位的安全责任,签订租赁合同、安全管理协议协议。建立建筑高处作业吊篮租赁和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操作规程,建立建筑高处作业吊篮应急救援预案,提高建筑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管理水平。
2、加强建筑高处作业吊篮备案登记工作。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吊篮安装、维修、使用等要求持证上岗,在安拆过程中要求监理进行旁站监理。安装后,由监理,总包单位和安装单位进行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再报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监督部门要经常开展建筑高处作业吊篮专项清理整治活动,查处未经备案登记私自使用行为,收缴私制滥造假冒伪劣设备,严把建筑高处作业吊篮质量关,严格要求建筑高处作业吊篮的安装、检验、使用流程。加强对吊篮的日常监督,重点主要查安全锁、钢丝绳、承载结构件等关键部位,按时检查、维修、保养,并有日常记录。一旦发现安全隐患,能够进行及时整改。对于超高超长的吊篮严禁使用。
3、加强建筑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操作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吊篮操作工操作一台吊篮涉及到很多专业知识,所以必须要安装单位参加培训,一些具体的幕墙的施工也需要吊篮使用单位的参与。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培训原则,积极开展现场观摩、专家讲课等宣传活动,逐步提高工作人員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只有人的安全意识提高了,才能真正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才能避免人员、财产的重大损失。
三、建筑高处作业吊篮标准化安全管理的重大意义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这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政策,是社会主义企业管理的一项基本原则。近年来,我国安全生产工作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是生产的保障。为加强施工现场建筑高处作业吊篮的标准化安全管理,有效预防高处坠落等安全事故发生,各级安全监督机构应强化建筑高处作业吊篮的安全监督,要将建筑高处作业吊篮纳入重大危险源管理,要严格监督建筑高处作业吊篮使用的租赁行为、方案编制、安全装置、安全检查、日常使用等环节,提高建筑高处作业吊篮的准入门槛,要制定整套的安装验收标准,要对悬吊平台的具体材料的壁厚、材质做出明确要求,要制定建筑高处作业吊篮的报废标准,来推动建筑高处作业吊篮安全工作走向正规化、法制化的轨道,保证建筑施工的安全。